因高中时代告白失败(其实压根没说出口)而逃到伦敦上大学的郝丽,此时已在这个大都市活得怡然自在。29岁的她自己租住一间小公寓,养一只猫,和上司发展着地下情。 亚历克斯从小就是个书呆子,长大后如愿在老家教书,29岁这年他决定去伦敦,为了可能的梦想,以及……郝丽。尽管二人已经十年没见面、没聊天,连facebook好友都不是。 呆小子与都市女孩的爱情一向不会顺利,表白都说不出口,腿再长都没用。但真爱从来不怕时间和挫折,因为爱是*美好的事。
一本幽默、真实又梦幻的都市爱情故事。让你寻到爱情真实的样子,被其本质吸引,因其可爱而微笑。
★真人真事,小镇姑娘与书呆子的爆笑爱情故事
★传说中“有型绅士”的英伦暖男 可惜也只会说“多喝水”
★“女神级别”的甜美女助理 无奈赢不过“杜拉拉”
★一本书教你如何识别好朋友的暧昧举动,如何处理地下情 如何在前男友面前赢得一分
**章郝丽
**次错过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感觉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感觉并不是我之前所想象的那种感觉,不是那种愉快的仿佛即将展开新生活的那种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让我紧张得发出一阵阵胃痉挛,哪怕是想到开始那些愉快的经历。我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山地死(一半啤酒、一半预调酒,再加上一倍的“不再重来”),然后跟埃莉一起在院子里随着DJLuck&MCNeat的歌扭来扭去。虽然已是九月,但天气还很暖和,午夜过后派对转移到她家。几个小时后,我给亚历克斯打了电话。真不相信自己竟然决定借着酒疯大半夜的给他打电话向他表白:告诉他自己不只是想跟他做普通朋友;告诉他自己已经喜欢他很久了。感谢上帝他没接。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了,我只是觉得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应该是喝高之后。我脱掉T恤,抓起浴巾,冲进浴室,不去看镜子里的自己。昨天晚上我回到家后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现在我又在享受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红红的感觉了。我不情愿地从浴室出来,穿上一条窄腿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背心,亚历克斯总是说海军蓝*适合我,然后蹦蹦跳跳地下楼来到客厅。“妈妈,你能把我送到亚历克斯家吗?”“当然可以,郝丝,《谋杀诊断》马上就演完了。”她的眼睛从电视上移开,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又马上回到电视上,“我得出一个理论。看到那个人了吗?每个人都认为是他杀了他老婆,但我觉得是他老婆自己设的局……”妈妈,我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个随机出现的小说人物是不是杀了他老婆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感谢上帝,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已经上床了。看我今天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可是昨天晚上我不得不发挥出*好的演技才能瞒过她的眼睛。“那好吧,我自己走。”至少我还有时间想想该说些什么。直接说出来吗?或者先解释一下?告诉他昨晚我经历了有生以来*痛苦的煎熬,哪怕是现在想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都让我两眼冒光、胆战心惊;告诉他在经历了这一番折磨之后我唯一想见到的人就是他;告诉他他是我*好的朋友,尽管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多么在意他,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对他不仅仅是在意而已。我甚至从来都没有清醒地意识到,我爱他。我爱亚历克斯·泰勒。他是我*好的朋友,总是先考虑别人的感受——他的爸爸、朋友们、我,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经历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我喜欢跟他讨论任何事情,并且听他告诉我他真实的想法,而不是我想听到的话;我喜欢他到现在还总是主动给我背书包,不管我怎么跟他说我完全可以自己来;我喜欢他穿毛衣,这没有丝毫的讽刺意味;我会不会还会喜欢上他那头奇怪的头发?当然会,如果不喜欢,我会让他去换个发型;我喜欢他在我做三明治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用湿巾一点一点清理掉垃圾;我喜欢他对星星、音乐和书籍的博闻强识,这些都是其他男孩子想都不会想的;我喜欢他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他的CD;我喜欢他以同样的方式排列我的CD,虽然我当时还因此嘲笑过他,我是不是还说了谢谢?等我今天告诉他,我爱他,简直爱到每一处细节之后,我会提到CD的事。我甚至喜欢他在我滥用“简直”这个词时给我纠错的样子。我说完以后他会怎么说?说他也爱我?也许他只会把我揽入怀里,抱紧我。我了解他,他会先给我谈谈。我得好好分析一下“亚历克斯风格”,从而确保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许他会露出一副惶恐的表情,然后笨拙地告诉我,他只是把我当作朋友,甚至妹妹,他谢谢我对他的好意,但是不行,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我记得上六年级的**天,那时候他的妈妈刚去世不久,我们一起走着去学校,聊着聊着就说到了他的爸爸,然后他看上去太伤心了,我就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可他脸上的表情,你可以想象一只疯狗开始适应拥抱时的样子。回忆仍然让人心痛,但是还不足以让我转头回家,爬上楼梯,一头钻进被窝。我想知道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这也许是我*后的一次机会了。好吧,这个时机并不是*好的,我就要去伦敦开始我的大学生活了,而他将继续留在约克读书。我并没有以他为中心选择自己的学校,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不过,想想我们在一个地方一起生活了七年,分离的确有点让人伤感。以前我怎么就没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呢?妈妈总是开玩笑说我们应该结婚,我真应该听她的。其他人也这么说,可每次我都让他们闭嘴,并且告诉他们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我以为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的,因为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我害怕了,如果我不积极反驳,大家就会知道我真实的想法,然后取笑我。现在我不怕别人是怎么想的了。只要亚历克斯愿意,距离不是问题。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回来,我们可以打电话,那该有多浪漫呀!如果我出国,亚历克斯可以跟我一起。我在书里看到过有英国人到国外去教英文,他不是想当一名教师吗?天气冷得冻人,看来夏天是真的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加快脚步,做着周末团聚的白日梦,让自己忘却天气的寒冷。我从火车上下来,一路奔向他的怀抱,他把我抱起,我的双腿环住他的腰。虽然在我憧憬的那一幕里,我乘坐的是一辆老式蒸汽火车,但是从米德兰干线下来,拖着我的行李箱朝他走过去,然后跳进他的怀抱,丝毫不会减少这种浪漫色彩。“哦,你好,郝丽,”亚历克斯的爸爸把我让进屋里,“怎么没穿外套?外面挺冷的。来杯热茶?”通常我都会跟亚历克斯的爸爸闲聊一会儿,我觉得他*近比较孤独,但我没有,并且努力不去注意他失落的表情。“儿子!郝丽来了,”他朝楼上喊道,“上去吧,亲爱的。”亚历克斯肯定没听到,他正在冲澡,唱着什么小人、怪人什么的,调子似乎是他之前在车里放过的,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出来。我对亚历克斯的卧室就像对自己的卧室一样熟悉。他的床上贴着一幅巨大的切·格瓦拉的海报,大学用的书整齐地一摞一摞地摆放在书桌上,干净的睡衣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枕头上,这是它们永远固定的位置。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曾经觉得这里很憋闷。说老实话,是有点无聊。不过她妈妈过世后,我就常常过来逗他开心,我们常常聊到很晚,直到我和衣在被子上睡着。从那时起,我开始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他的房间。这里很温暖,给人一种安全感。它就像一个与外界隔绝的茧,让你不被任何不愉快的事物所打扰。“哦,嗨!”亚历克斯腰上围着浴巾站在门口对我说,我感到自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水珠在他日渐强壮起来的胸膛上闪烁着,有些滑到他细细的腰上。我想跟他打个招呼,但是我的喉咙发干,声音被卡住了。勇敢点,郝丽,你以前也见过亚历克斯不穿上衣的样子啊,见过他湿着头发和睫毛,散发着沐浴露的香味儿。**章郝丽**次错过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感觉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感觉并不是我之前所想象的那种感觉,不是那种愉快的仿佛即将展开新生活的那种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让我紧张得发出一阵阵胃痉挛,哪怕是想到开始那些愉快的经历。我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山地死(一半啤酒、一半预调酒,再加上一倍的“不再重来”),然后跟埃莉一起在院子里随着DJLuck&MCNeat的歌扭来扭去。虽然已是九月,但天气还很暖和,午夜过后派对转移到她家。几个小时后,我给亚历克斯打了电话。真不相信自己竟然决定借着酒疯大半夜的给他打电话向他表白:告诉他自己不只是想跟他做普通朋友;告诉他自己已经喜欢他很久了。感谢上帝他没接。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了,我只是觉得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应该是喝高之后。我脱掉T恤,抓起浴巾,冲进浴室,不去看镜子里的自己。昨天晚上我回到家后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现在我又在享受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红红的感觉了。我不情愿地从浴室出来,穿上一条窄腿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背心,亚历克斯总是说海军蓝*适合我,然后蹦蹦跳跳地下楼来到客厅。“妈妈,你能把我送到亚历克斯家吗?”“当然可以,郝丝,《谋杀诊断》马上就演完了。”她的眼睛从电视上移开,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又马上回到电视上,“我得出一个理论。看到那个人了吗?每个人都认为是他杀了他老婆,但我觉得是他老婆自己设的局……”妈妈,我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个随机出现的小说人物是不是杀了他老婆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感谢上帝,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已经上床了。看我今天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可是昨天晚上我不得不发挥出*好的演技才能瞒过她的眼睛。“那好吧,我自己走。”至少我还有时间想想该说些什么。直接说出来吗?或者先解释一下?告诉他昨晚我经历了有生以来*痛苦的煎熬,哪怕是现在想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都让我两眼冒光、胆战心惊;告诉他在经历了这一番折磨之后我唯一想见到的人就是他;告诉他他是我*好的朋友,尽管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多么在意他,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对他不仅仅是在意而已。我甚至从来都没有清醒地意识到,我爱他。我爱亚历克斯·泰勒。他是我*好的朋友,总是先考虑别人的感受——他的爸爸、朋友们、我,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经历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我喜欢跟他讨论任何事情,并且听他告诉我他真实的想法,而不是我想听到的话;我喜欢他到现在还总是主动给我背书包,不管我怎么跟他说我完全可以自己来;我喜欢他穿毛衣,这没有丝毫的讽刺意味;我会不会还会喜欢上他那头奇怪的头发?当然会,如果不喜欢,我会让他去换个发型;我喜欢他在我做三明治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用湿巾一点一点清理掉垃圾;我喜欢他对星星、音乐和书籍的博闻强识,这些都是其他男孩子想都不会想的;我喜欢他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他的CD;我喜欢他以同样的方式排列我的CD,虽然我当时还因此嘲笑过他,我是不是还说了谢谢?等我今天告诉他,我爱他,简直爱到每一处细节之后,我会提到CD的事。我甚至喜欢他在我滥用“简直”这个词时给我纠错的样子。我说完以后他会怎么说?说他也爱我?也许他只会把我揽入怀里,抱紧我。我了解他,他会先给我谈谈。我得好好分析一下“亚历克斯风格”,从而确保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许他会露出一副惶恐的表情,然后笨拙地告诉我,他只是把我当作朋友,甚至妹妹,他谢谢我对他的好意,但是不行,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我记得上六年级的**天,那时候他的妈妈刚去世不久,我们一起走着去学校,聊着聊着就说到了他的爸爸,然后他看上去太伤心了,我就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可他脸上的表情,你可以想象一只疯狗开始适应拥抱时的样子。回忆仍然让人心痛,但是还不足以让我转头回家,爬上楼梯,一头钻进被窝。我想知道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这也许是我*后的一次机会了。好吧,这个时机并不是*好的,我就要去伦敦开始我的大学生活了,而他将继续留在约克读书。我并没有以他为中心选择自己的学校,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不过,想想我们在一个地方一起生活了七年,分离的确有点让人伤感。以前我怎么就没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呢?妈妈总是开玩笑说我们应该结婚,我真应该听她的。其他人也这么说,可每次我都让他们闭嘴,并且告诉他们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我以为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的,因为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我害怕了,如果我不积极反驳,大家就会知道我真实的想法,然后取笑我。现在我不怕别人是怎么想的了。只要亚历克斯愿意,距离不是问题。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回来,我们可以打电话,那该有多浪漫呀!如果我出国,亚历克斯可以跟我一起。我在书里看到过有英国人到国外去教英文,他不是想当一名教师吗?天气冷得冻人,看来夏天是真的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加快脚步,做着周末团聚的白日梦,让自己忘却天气的寒冷。我从火车上下来,一路奔向他的怀抱,他把我抱起,我的双腿环住他的腰。虽然在我憧憬的那一幕里,我乘坐的是一辆老式蒸汽火车,但是从米德兰干线下来,拖着我的行李箱朝他走过去,然后跳进他的怀抱,丝毫不会减少这种浪漫色彩。“哦,你好,郝丽,”亚历克斯的爸爸把我让进屋里,“怎么没穿外套?外面挺冷的。来杯热茶?”通常我都会跟亚历克斯的爸爸闲聊一会儿,我觉得他*近比较孤独,但我没有,并且努力不去注意他失落的表情。“儿子!郝丽来了,”他朝楼上喊道,“上去吧,亲爱的。”亚历克斯肯定没听到,他正在冲澡,唱着什么小人、怪人什么的,调子似乎是他之前在车里放过的,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出来。我对亚历克斯的卧室就像对自己的卧室一样熟悉。他的床上贴着一幅巨大的切·格瓦拉的海报,大学用的书整齐地一摞一摞地摆放在书桌上,干净的睡衣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枕头上,这是它们永远固定的位置。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曾经觉得这里很憋闷。说老实话,是有点无聊。不过她妈妈过世后,我就常常过来逗他开心,我们常常聊到很晚,直到我和衣在被子上睡着。从那时起,我开始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他的房间。这里很温暖,给人一种安全感。它就像一个与外界隔绝的茧,让你不被任何不愉快的事物所打扰。“哦,嗨!”亚历克斯腰上围着浴巾站在门口对我说,我感到自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水珠在他日渐强壮起来的胸膛上闪烁着,有些滑到他细细的腰上。我想跟他打个招呼,但是我的喉咙发干,声音被卡住了。勇敢点,郝丽,你以前也见过亚历克斯不穿上衣的样子啊,见过他湿着头发和睫毛,散发着沐浴露的香味儿。
……
文思精巧,令人捧腹。
——佩姬·唐恩(《公关辣妹的恋爱札记》的作者)
超级有趣的书!我喜欢亚历克斯和赫丽,你也会的。
——露西·戴梦得(《意大利一夜》的作者)
我今年所遇到的好的浪漫喜剧!
——阿里·麦克纳马拉(《来自诺丁山的爱》的作者)
一本具有理查德·柯蒂斯风格的浪漫喜剧小说
——英国高端女性时尚周刊《Glamour》
犀利、真诚,非常非常有趣。超喜欢!
——科斯蒂·格林伍德(《此致敬上》的作者)
劳拉是伦敦的一名作家和编辑,《the best thing that never happened to me》是她的第一本小说,与吉米•莱斯合著。吉米与劳拉在谢菲尔德大学学习新闻学时便结成了写作伙伴。过去十年来,他们常常坐在酒吧里谈论谈论人生与爱情。他们的友谊之所以能持续,是因为劳拉总能把吉米爱喝的茶泡得刚刚好(他曾经用劳拉的手机给他那杯冲泡完美的茶拍了一张照片,并设置成屏保图案),而吉米注意到了劳拉对奶油的不耐受,并偶尔故意储备上一些。吉米此前是一名足球记者。 谢媛媛,80后职业女性,业余译者。出自寒微,本着中国学子勤奋好学的品质,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后步入社会,成为帝都一名自食其力的独立女性。后在英国伦敦读书生活两年有余,流连于各种城堡、乡村小镇、博物馆、图书馆、购物村和跳蚤市场,感慨于英伦令人陶醉的自然与人文之美。曾经译作有《法兰克福过客》、《铜屋》、《带弯儿的黄瓜——铃木俊隆传》、《家庭危机》。
**章郝丽
**次错过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感觉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感觉并不是我之前所想象的那种感觉,不是那种愉快的仿佛即将展开新生活的那种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让我紧张得发出一阵阵胃痉挛,哪怕是想到开始那些愉快的经历。我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山地死(一半啤酒、一半预调酒,再加上一倍的“不再重来”),然后跟埃莉一起在院子里随着DJLuck&MCNeat的歌扭来扭去。虽然已是九月,但天气还很暖和,午夜过后派对转移到她家。几个小时后,我给亚历克斯打了电话。真不相信自己竟然决定借着酒疯大半夜的给他打电话向他表白:告诉他自己不只是想跟他做普通朋友;告诉他自己已经喜欢他很久了。感谢上帝他没接。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了,我只是觉得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应该是喝高之后。我脱掉T恤,抓起浴巾,冲进浴室,不去看镜子里的自己。昨天晚上我回到家后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现在我又在享受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红红的感觉了。我不情愿地从浴室出来,穿上一条窄腿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背心,亚历克斯总是说海军蓝*适合我,然后蹦蹦跳跳地下楼来到客厅。“妈妈,你能把我送到亚历克斯家吗?”“当然可以,郝丝,《谋杀诊断》马上就演完了。”她的眼睛从电视上移开,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又马上回到电视上,“我得出一个理论。看到那个人了吗?每个人都认为是他杀了他老婆,但我觉得是他老婆自己设的局……”妈妈,我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个随机出现的小说人物是不是杀了他老婆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感谢上帝,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已经上床了。看我今天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可是昨天晚上我不得不发挥出*好的演技才能瞒过她的眼睛。“那好吧,我自己走。”至少我还有时间想想该说些什么。直接说出来吗?或者先解释一下?告诉他昨晚我经历了有生以来*痛苦的煎熬,哪怕是现在想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都让我两眼冒光、胆战心惊;告诉他在经历了这一番折磨之后我唯一想见到的人就是他;告诉他他是我*好的朋友,尽管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多么在意他,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对他不仅仅是在意而已。我甚至从来都没有清醒地意识到,我爱他。我爱亚历克斯·泰勒。他是我*好的朋友,总是先考虑别人的感受——他的爸爸、朋友们、我,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经历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我喜欢跟他讨论任何事情,并且听他告诉我他真实的想法,而不是我想听到的话;我喜欢他到现在还总是主动给我背书包,不管我怎么跟他说我完全可以自己来;我喜欢他穿毛衣,这没有丝毫的讽刺意味;我会不会还会喜欢上他那头奇怪的头发?当然会,如果不喜欢,我会让他去换个发型;我喜欢他在我做三明治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用湿巾一点一点清理掉垃圾;我喜欢他对星星、音乐和书籍的博闻强识,这些都是其他男孩子想都不会想的;我喜欢他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他的CD;我喜欢他以同样的方式排列我的CD,虽然我当时还因此嘲笑过他,我是不是还说了谢谢?等我今天告诉他,我爱他,简直爱到每一处细节之后,我会提到CD的事。我甚至喜欢他在我滥用“简直”这个词时给我纠错的样子。我说完以后他会怎么说?说他也爱我?也许他只会把我揽入怀里,抱紧我。我了解他,他会先给我谈谈。我得好好分析一下“亚历克斯风格”,从而确保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许他会露出一副惶恐的表情,然后笨拙地告诉我,他只是把我当作朋友,甚至妹妹,他谢谢我对他的好意,但是不行,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我记得上六年级的**天,那时候他的妈妈刚去世不久,我们一起走着去学校,聊着聊着就说到了他的爸爸,然后他看上去太伤心了,我就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可他脸上的表情,你可以想象一只疯狗开始适应拥抱时的样子。回忆仍然让人心痛,但是还不足以让我转头回家,爬上楼梯,一头钻进被窝。我想知道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这也许是我*后的一次机会了。好吧,这个时机并不是*好的,我就要去伦敦开始我的大学生活了,而他将继续留在约克读书。我并没有以他为中心选择自己的学校,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不过,想想我们在一个地方一起生活了七年,分离的确有点让人伤感。以前我怎么就没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呢?妈妈总是开玩笑说我们应该结婚,我真应该听她的。其他人也这么说,可每次我都让他们闭嘴,并且告诉他们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我以为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的,因为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我害怕了,如果我不积极反驳,大家就会知道我真实的想法,然后取笑我。现在我不怕别人是怎么想的了。只要亚历克斯愿意,距离不是问题。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回来,我们可以打电话,那该有多浪漫呀!如果我出国,亚历克斯可以跟我一起。我在书里看到过有英国人到国外去教英文,他不是想当一名教师吗?天气冷得冻人,看来夏天是真的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加快脚步,做着周末团聚的白日梦,让自己忘却天气的寒冷。我从火车上下来,一路奔向他的怀抱,他把我抱起,我的双腿环住他的腰。虽然在我憧憬的那一幕里,我乘坐的是一辆老式蒸汽火车,但是从米德兰干线下来,拖着我的行李箱朝他走过去,然后跳进他的怀抱,丝毫不会减少这种浪漫色彩。“哦,你好,郝丽,”亚历克斯的爸爸把我让进屋里,“怎么没穿外套?外面挺冷的。来杯热茶?”通常我都会跟亚历克斯的爸爸闲聊一会儿,我觉得他*近比较孤独,但我没有,并且努力不去注意他失落的表情。“儿子!郝丽来了,”他朝楼上喊道,“上去吧,亲爱的。”亚历克斯肯定没听到,他正在冲澡,唱着什么小人、怪人什么的,调子似乎是他之前在车里放过的,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出来。我对亚历克斯的卧室就像对自己的卧室一样熟悉。他的床上贴着一幅巨大的切·格瓦拉的海报,大学用的书整齐地一摞一摞地摆放在书桌上,干净的睡衣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枕头上,这是它们永远固定的位置。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曾经觉得这里很憋闷。说老实话,是有点无聊。不过她妈妈过世后,我就常常过来逗他开心,我们常常聊到很晚,直到我和衣在被子上睡着。从那时起,我开始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他的房间。这里很温暖,给人一种安全感。它就像一个与外界隔绝的茧,让你不被任何不愉快的事物所打扰。“哦,嗨!”亚历克斯腰上围着浴巾站在门口对我说,我感到自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水珠在他日渐强壮起来的胸膛上闪烁着,有些滑到他细细的腰上。我想跟他打个招呼,但是我的喉咙发干,声音被卡住了。勇敢点,郝丽,你以前也见过亚历克斯不穿上衣的样子啊,见过他湿着头发和睫毛,散发着沐浴露的香味儿。**章郝丽**次错过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感觉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感觉并不是我之前所想象的那种感觉,不是那种愉快的仿佛即将展开新生活的那种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让我紧张得发出一阵阵胃痉挛,哪怕是想到开始那些愉快的经历。我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山地死(一半啤酒、一半预调酒,再加上一倍的“不再重来”),然后跟埃莉一起在院子里随着DJLuck&MCNeat的歌扭来扭去。虽然已是九月,但天气还很暖和,午夜过后派对转移到她家。几个小时后,我给亚历克斯打了电话。真不相信自己竟然决定借着酒疯大半夜的给他打电话向他表白:告诉他自己不只是想跟他做普通朋友;告诉他自己已经喜欢他很久了。感谢上帝他没接。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了,我只是觉得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应该是喝高之后。我脱掉T恤,抓起浴巾,冲进浴室,不去看镜子里的自己。昨天晚上我回到家后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现在我又在享受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红红的感觉了。我不情愿地从浴室出来,穿上一条窄腿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背心,亚历克斯总是说海军蓝*适合我,然后蹦蹦跳跳地下楼来到客厅。“妈妈,你能把我送到亚历克斯家吗?”“当然可以,郝丝,《谋杀诊断》马上就演完了。”她的眼睛从电视上移开,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又马上回到电视上,“我得出一个理论。看到那个人了吗?每个人都认为是他杀了他老婆,但我觉得是他老婆自己设的局……”妈妈,我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个随机出现的小说人物是不是杀了他老婆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感谢上帝,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已经上床了。看我今天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可是昨天晚上我不得不发挥出*好的演技才能瞒过她的眼睛。“那好吧,我自己走。”至少我还有时间想想该说些什么。直接说出来吗?或者先解释一下?告诉他昨晚我经历了有生以来*痛苦的煎熬,哪怕是现在想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都让我两眼冒光、胆战心惊;告诉他在经历了这一番折磨之后我唯一想见到的人就是他;告诉他他是我*好的朋友,尽管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多么在意他,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对他不仅仅是在意而已。我甚至从来都没有清醒地意识到,我爱他。我爱亚历克斯·泰勒。他是我*好的朋友,总是先考虑别人的感受——他的爸爸、朋友们、我,尽管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经历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我喜欢跟他讨论任何事情,并且听他告诉我他真实的想法,而不是我想听到的话;我喜欢他到现在还总是主动给我背书包,不管我怎么跟他说我完全可以自己来;我喜欢他穿毛衣,这没有丝毫的讽刺意味;我会不会还会喜欢上他那头奇怪的头发?当然会,如果不喜欢,我会让他去换个发型;我喜欢他在我做三明治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用湿巾一点一点清理掉垃圾;我喜欢他对星星、音乐和书籍的博闻强识,这些都是其他男孩子想都不会想的;我喜欢他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他的CD;我喜欢他以同样的方式排列我的CD,虽然我当时还因此嘲笑过他,我是不是还说了谢谢?等我今天告诉他,我爱他,简直爱到每一处细节之后,我会提到CD的事。我甚至喜欢他在我滥用“简直”这个词时给我纠错的样子。我说完以后他会怎么说?说他也爱我?也许他只会把我揽入怀里,抱紧我。我了解他,他会先给我谈谈。我得好好分析一下“亚历克斯风格”,从而确保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许他会露出一副惶恐的表情,然后笨拙地告诉我,他只是把我当作朋友,甚至妹妹,他谢谢我对他的好意,但是不行,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我记得上六年级的**天,那时候他的妈妈刚去世不久,我们一起走着去学校,聊着聊着就说到了他的爸爸,然后他看上去太伤心了,我就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可他脸上的表情,你可以想象一只疯狗开始适应拥抱时的样子。回忆仍然让人心痛,但是还不足以让我转头回家,爬上楼梯,一头钻进被窝。我想知道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这也许是我*后的一次机会了。好吧,这个时机并不是*好的,我就要去伦敦开始我的大学生活了,而他将继续留在约克读书。我并没有以他为中心选择自己的学校,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不过,想想我们在一个地方一起生活了七年,分离的确有点让人伤感。以前我怎么就没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呢?妈妈总是开玩笑说我们应该结婚,我真应该听她的。其他人也这么说,可每次我都让他们闭嘴,并且告诉他们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我以为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的,因为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我害怕了,如果我不积极反驳,大家就会知道我真实的想法,然后取笑我。现在我不怕别人是怎么想的了。只要亚历克斯愿意,距离不是问题。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回来,我们可以打电话,那该有多浪漫呀!如果我出国,亚历克斯可以跟我一起。我在书里看到过有英国人到国外去教英文,他不是想当一名教师吗?天气冷得冻人,看来夏天是真的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加快脚步,做着周末团聚的白日梦,让自己忘却天气的寒冷。我从火车上下来,一路奔向他的怀抱,他把我抱起,我的双腿环住他的腰。虽然在我憧憬的那一幕里,我乘坐的是一辆老式蒸汽火车,但是从米德兰干线下来,拖着我的行李箱朝他走过去,然后跳进他的怀抱,丝毫不会减少这种浪漫色彩。“哦,你好,郝丽,”亚历克斯的爸爸把我让进屋里,“怎么没穿外套?外面挺冷的。来杯热茶?”通常我都会跟亚历克斯的爸爸闲聊一会儿,我觉得他*近比较孤独,但我没有,并且努力不去注意他失落的表情。“儿子!郝丽来了,”他朝楼上喊道,“上去吧,亲爱的。”亚历克斯肯定没听到,他正在冲澡,唱着什么小人、怪人什么的,调子似乎是他之前在车里放过的,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出来。我对亚历克斯的卧室就像对自己的卧室一样熟悉。他的床上贴着一幅巨大的切·格瓦拉的海报,大学用的书整齐地一摞一摞地摆放在书桌上,干净的睡衣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枕头上,这是它们永远固定的位置。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曾经觉得这里很憋闷。说老实话,是有点无聊。不过她妈妈过世后,我就常常过来逗他开心,我们常常聊到很晚,直到我和衣在被子上睡着。从那时起,我开始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他的房间。这里很温暖,给人一种安全感。它就像一个与外界隔绝的茧,让你不被任何不愉快的事物所打扰。“哦,嗨!”亚历克斯腰上围着浴巾站在门口对我说,我感到自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水珠在他日渐强壮起来的胸膛上闪烁着,有些滑到他细细的腰上。我想跟他打个招呼,但是我的喉咙发干,声音被卡住了。勇敢点,郝丽,你以前也见过亚历克斯不穿上衣的样子啊,见过他湿着头发和睫毛,散发着沐浴露的香味儿。
……
文思精巧,令人捧腹。
——佩姬·唐恩(《公关辣妹的恋爱札记》的作者)
超级有趣的书!我喜欢亚历克斯和赫丽,你也会的。
——露西·戴梦得(《意大利一夜》的作者)
我今年所遇到的好的浪漫喜剧!
——阿里·麦克纳马拉(《来自诺丁山的爱》的作者)
一本具有理查德·柯蒂斯风格的浪漫喜剧小说
——英国高端女性时尚周刊《Glamour》
犀利、真诚,非常非常有趣。超喜欢!
——科斯蒂·格林伍德(《此致敬上》的作者)
劳拉是伦敦的一名作家和编辑,《the best thing that never happened to me》是她的第一本小说,与吉米•莱斯合著。吉米与劳拉在谢菲尔德大学学习新闻学时便结成了写作伙伴。过去十年来,他们常常坐在酒吧里谈论谈论人生与爱情。他们的友谊之所以能持续,是因为劳拉总能把吉米爱喝的茶泡得刚刚好(他曾经用劳拉的手机给他那杯冲泡完美的茶拍了一张照片,并设置成屏保图案),而吉米注意到了劳拉对奶油的不耐受,并偶尔故意储备上一些。吉米此前是一名足球记者。 谢媛媛,80后职业女性,业余译者。出自寒微,本着中国学子勤奋好学的品质,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后步入社会,成为帝都一名自食其力的独立女性。后在英国伦敦读书生活两年有余,流连于各种城堡、乡村小镇、博物馆、图书馆、购物村和跳蚤市场,感慨于英伦令人陶醉的自然与人文之美。曾经译作有《法兰克福过客》、《铜屋》、《带弯儿的黄瓜——铃木俊隆传》、《家庭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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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奎拉日升》内容简介:约翰·贝恩斯是自由意志市的著名品酒师,他举办了一个以红酒为主题的酒会,邀请社会各界名流参加。令人奇
卡夫卡小说精选-名家名译世界文学名著 本书特色 《卡夫卡小说精选》精选了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数篇小说,包括《变形记》《饥饿艺术家》《乡村医生》《决心》等。卡夫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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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国学经典 本书特色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作者曹雪芹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对现实社会、宫廷、官场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