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情、事业都不成功的女子,穿越了时空,站在了一处倒塌的牢狱的废墟上。一只黑色的血手从瓦砾中伸出,抓住了她的脚踝,也改变了她的人生……
她开始在这个异时空寻求她的位置和理想,可她*终明白了,她一直在寻求着自己的心的归属。
**章废墟
那嗡嗡声又充满了我的耳际,比十六楼上的更响。我睁开眼睛,天!我在一片废墟之上,依然在地震里!天空阴暗,周围尘土弥漫,大地还在抖动,人们的尖叫和哭喊在房屋的倒塌声中此起彼伏。
我踉跄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什么抓住了我的脚踝,低头一看,尖叫出声——这是一只黑手!不,黑的血手!这只手上血肉模糊,环着手腕的是一圈黑色镣铐,手腕上被磨出了白骨!我吓得抖成一团,不自主地蹲了下来。这时黑手边的砖头土块动了一下,鼓出一个包来,我又啊地叫起来。这回是从地上冒出一个脑袋,不,还不如说是个顶着一头土的血抹布。脑袋上的头发掺着血和土,该是恐怖片里冤鬼来索命的造型。
幸亏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见到此反而冷静下来,知道这是一个被埋的人想爬出来,于是着手扒开那脑袋边的土和砖块。幸亏戴了皮手套,饶是这样,扒到这人能爬出来时,我手套两边和中间的三个指头都开了线。我的黑皮手套啊。心里一动,怎么这时候还有心可惜手套?我在楼边中心商场前的夜摊上买时才花了十块钱,难怪是伪劣产品。商场,那这是哪儿啊?不像我住的地方啊!不对,都不像是个城市,倒像个农村。可我明明住在城中的繁华地带的呀!
疑惑间,一只黑血手搭上了我的手臂。那人低着头,喘息不已。得,先救人吧。
我架着那人的手自己先站了起来。那人把另一只手也搭在我胳膊上,摇摇晃晃的,半靠着我,终于爬了起来。他衣衫褴褛,血土满身,一只左腿拖在地上,角度古怪,立着的右腿抖得不行,双脚之间也有镣铐。我想先把他扶到平地躺下,好再去救别人。刚走了两步,那人几乎瘫倒下来,双手拼命攀住我悬在空中努力保持水平的左胳膊,死也不放,可又挪不动步。我想这人的那条腿肯定是断了,就要扶他就地躺下。管他是不是平地呢,我可搬不动他。
忽听见几声古怪的大叫,才注意到我扒人的时候,地震过去了。大地的嗡嗡声和房屋的倒塌声都没有了,只是空气里依然都是尘土。
余光瞥到几下闪光,我扭头一看,当场吓得腿软,差点儿和那人一起瘫在地上。不远处,一个满头满身土的人,右手提了一把大刀,正砍向一个刚从废墟里爬出来的人。大刀起落间,一声嘶叫伴着一道血光,在昏暗的晨光中显得惨淡又诡秘。被砍的人颓然扑倒,提刀者转身又去砍几步外的另一个人。
我肝胆俱裂,张了嘴,可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但心里明白着呢,这绝不是我所处的城市,也不是现代!身边的人手脚上沉重的镣铐,看着就不是现代用品,更重要的是,警察叔叔绝不会用大刀片子大砍一通的!这儿可能是个监狱之类的地方,地震震塌了牢房,关在牢房中的人爬了出来。
难道大地震扭曲了时间的走廊,把我从一个地震中送到了另一个地震中,但只是在不同的岁月里?
但我怎么向这位大刀先生讲清楚?他会不会一下子就用大刀招呼我?
马上的反应是拔腿就跑吧,可身边这位此时正死死扣着我的左臂。有心一脚踹他到一边去,但那样这人肯定活不成了。本来腿就断了,不是等着让大刀先生砍吗?想到大刀一挥,身边这个我刚刚亲手从废墟中扒出来的大活人就会身首异处,血溅三尺,我心中不忍(那我刚才费那么大劲儿挖他出来干吗)。况且,他现在双手抓着我的胳膊,对我也算是依赖信任,把他这么扔下,多少有些残忍。他要是该死,也该在刑场上吧。可此时明摆着,狱卒们本着宁杀勿放的方针,无论是否该杀,只想要了所有人的性命,也包括我的呀,可不能让他们得逞!
先一起逃命吧!实在不行了再昧了良心扔下这人,日后想起来也不会心虚,毕竟尽力了呀。
我弯下腰,把左肩顶到那人的左腋下,左手从下握住那人的左肩,右手反手探到那人的右大腿根处。哈,知道这人是个男的了,但现在不是注意这个的时候。双手一紧,把那人向身后抬去,让他一下横卧在我的双肩背包上,然后我一直腿站了起来。那人哼了一声。还好,他不算太沉,比上次我替父母背的那袋五十斤重的米也重不了多少。这就是所说的活的人比物体要轻,真不知道为什么。
背向着那个大刀先生,我抬脚走下土砖乱叠的废墟,心中感慨着:多亏了这十来年的骑自行车和各种体育锻炼啊!对了,还有军训和近一年的爬山运动!
我是个外强中干的人,身体属于健美型,可比那些林妹妹似的女孩儿们还怕自己没有幸存能力。我危机感特强,看了《泰坦尼克号》后就拼命地游泳,每次不游上千米不走。心想哪天坐船出事,可别靠木板才能活命。咱不去海里挨冻,在江河里,游几下子就上了岸,自己救自己,多好!看了《世界末日的战争》后,就常负重长途步行和爬山,怕有一天要逃命的时候,自己跑不远。
我尽量拣平地落脚,在砖砖瓦瓦中摇晃着前行。走了也就十来分钟,就已经大汗淋漓了,看来平时的锻炼还是不够。
抬头望去,已快到砖瓦堆的边上了。更可喜的是,瓦砾尽头是一片树林,林前有一匹正在吃草的马,马上还有鞍——这简直是童话故事啊,我的白马!实际上这是一匹棕色的马,但此时不是讲究细节的时候。
刚要舒一口气,就听得后面有人的喊声,扭头一看,我也喊了一声:“啊——”只见大刀先生,不止一个,至少三个,用刀指着我奔过来。我的心脏几乎立刻爆炸,拔腿向着我的“白马”跑起来。
我实在想说我跑得飞快,可事实上我踉踉跄跄,上气不接下气。汗水流下来,淌到我眼睛里,生疼,根本没法擦。我模模糊糊地盯着我的“白马”,念叨着:“马呀马,你可等等我。别走啊,马呀马……”我相信集中的意志能指令其他人的行为,更何况一匹马!
同时特别注意脚下,经常看电影电视,逃跑的人在关键时刻总摔一跤。现在看来,那真不是胡编的啊,我随时都能摔倒。幸亏这十几年的大大小小的考试,练得我越是紧要关头,越能沉着冷静,胡思乱想。
后面的人声近了,我可没工夫回头。*好他们谁摔一跤,或者都摔一跤。电影里有没有追人的摔倒的?有过。但有没有都摔倒的?从来没有过……
正想着,背上的人在我耳边喃喃说道:“放下我吧。”声音又哑又低,我愣了一下,难怪跑不动,原来我还背着一个呢!
一看,我已经跑出了瓦砾区,还有百来米就到我的“白马”面前了,一时怒从心头起,大骂道:“你TM倒是早说呀,害得我跑到现在!我现在放下你,知道的说我快背不动了,不知道的说我不善始善终,始乱终弃,有头无尾,半途而废。你这不是毁我吗?可恶!”
我大喊着,其实声音也大不了哪儿去,不然马早就吓跑了。一生气,怒火化为动力,脚下快了些,余下的路变短了许多。
我这人就是这样,逆反心理太强。他如果说“别扔下我”,我也许会动一下把他抛下的念头。一说让我放下他,我反而不愿意了,干吗听你的?我又不是个机器人。
终于跑到马前边,我喘着气,放慢脚步,看着马说:“马啊,你帮帮我吧,我实在跑不动了。”我从来相信草木有情,动物通灵性。现在需要一匹陌生的马载我逃命,怎么能不好好先请求一番?那马看着我,大眼睛好像有种笑意。我松了口气说:“好马宝宝,你同意了。”反正给马拍拍马屁也不丢脸。
走到马身边,我想抬手抓住马的缰绳,双手一松,那人从我背上滑下来,他的手一翻,抓住了马缰,没有完全摔倒在地,攀着缰绳倚在马边上。反应倒挺快的。
我这才回头一看,大刀叔叔们就快到平地上了,不由转身大声尖叫:“你快点儿啊!”同时双手抱住他的两腋,一下子把他举过马背,让他像一袋子土豆一样卧在马背上,他可真没什么分量。
抖着手扶着马鞍,左脚踩上马镫,我摇摇欲坠地爬上鞍子。右脚来回踢,找不着右镫子,隐约感到那人握住马镫套在我的右脚上。
我骑马的经验仅限于两三次在京郊骑了农民伯伯出租的老马,慢慢地走走,口中哼个小曲儿,自觉很潇洒。
此时此刻,我完全慌了手脚,只大喊:“快跑啊!求你啦!”两脚下意识地一夹,那马竟立刻迈步向着树林方向小跑起来。
又一回头,见大刀叔叔们已在身后几米处了,我尖叫着使劲一踢,马突然加快了步伐。我往后一仰,又往前一扑,压在那人背上,一把钢刀呼啸着从头顶上飞过去。
我双手抓住马鬃,紧压住那人,一下一下地踢着马肚,只觉耳边风声骤起,眼底初春的浅草飞掠向后,人声渐远。
第二章林中
听不到大刀叔叔们的喊声了,我才吸了口气,这一下差点没被呛死:那人身上又腥又臭,我干呕了一下,立起身来。才直了身子,见他慢慢地滑下马去,忙又掐住他的双腋把他往上挪了一下。难怪他不重,只剩一把骨头了,刚才紧张时没注意。怕他掉下来,我就用一手抓紧马鬃,另一手重重按地在他背上。
骑了一会儿,我寻找到了规律,那就是要有预见力。双腿夹住马鞍,随着马的奔跑节奏,不是被动地寻求平衡,而是主动地用大腿和腰部的肌肉来配合马的动作,和马一同上下起伏。
如果不是手下得压着一位,另一只手也没马缰只抓了马鬃,我一定能骑得很潇洒。但现在是保证我们都不掉下来,又得尽可能地离他远点儿,我的姿势虽有些古怪,可我还是挺得意的。
大约有两个多小时,那马在树林里左弯右转,渐渐越跑越慢,*后停在阵阵水声之旁。一道一人多高的小瀑布,顺着石壁垂下,成一条溪水,潺鸣而去。我松开马鬃,才发现一手的汗,一看马脖子上也是一层汗水,想来马是到这儿喝水来了。另一只手刚一抬,那人就往下出溜。我怕他摔着,忙抓住他的一只胳膊。他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胳膊借着我的劲儿,慢慢地滑了下去,单腿着地,然后缓缓地颓坐在地上,抖成一团。
我顺放着他的胳膊,然后手腕,接着镣铐,弯腰等他完全坐下才松了手。挺直腰,我长叹了口气,“还活着,真不错。”
踢了右镫,我双手扶了鞍子,右腿翻下马来。右脚刚着地,左脚还在镫子里,马突然踏下步,我刚刚松弛了的神经又紧张起来。下马时手里没有缰绳是大忌。此时我左脚还在镫中,马若走动,我无法拉住它,轻者我脚踝扭伤或骨折,重者……我刚要大叫,余光里见那人的手一动,我扭头,看到他依然死死地抓着缰绳,那马因此站住了没走。我忙从镫中撤出左脚,舒了口气。
站到地上,一下子觉得腰酸背疼腿发软,跌坐了下来,正在那人的身前。那人低着头,手抖着递过缰绳,未及开言,扭头吐出一口血来。
我拿过缰绳,想起刚才我那么重地按他在马上,万一他原来肋骨有伤,会不会因此被我压得骨头穿了肺?而且刚才的狂奔,他一直大头朝下,脑血管是不是破了几根?忙问道:“你怎么样?”话一出口,就气自己没水平,这让人怎么回答?不怎么样!很不好!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废话啊!
所以他那儿还没答话,我这儿已恼羞成怒,又开口道:“咱们好不容易逃出来了,你可不能死!不然的话,我可亏大发了。整个做了无用功啊!知道的说你时运不济,不知道的会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种花花不开,插柳柳不荫,简直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啊!”
话中间想到我费尽周折,考了托福和GMAT,有了学校,还被拒了,男朋友也没了,莫名其妙到了另一个世间,上来就差点儿丢了性命,这不是失败者是什么?不禁越说越气,*后只好大喊一声:“可气死我了!”说罢,一下子跳起来,牵了马就走。
临走瞥见那人双手撑着地,低头喘息着。
我知道马奔跑后不能马上喝水,就牵着马来来回回地走着,一边说如何感激它,从没见过面,头一次相逢就救了我的命。然后向它解释为什么不能让它马上喝水,它的肺容易炸了,等等。
那人坐了一会儿,极慢地向水边爬过去。我叹了口气,我对马比对他好,明明拿人家当了出气筒,把本不干人家事儿的怒火撒在人家身上,而人家还在伤痛之中。
我走过去,把马拴在一棵小树上,从后面抱起他,半拖半拉地把他往水边搬过去。他的双腿划过地上,抖得厉害。我到水边,把他轻轻放下。他依然低着头,没出声,手支在地上,身子颤抖不已。
我又回头解了马的缰绳,接着遛马。那人停了一会儿,慢慢地向水中挪去。他是想洗一洗吧,倒是该洗一下,还是不去帮他的好,毕竟人家是个男子。一会儿,看他一点点地挪到了瀑布边,艰难地爬到水流正下方,面朝里,用手把伤腿盘在身前,坐在那里,任水从他头顶浇下,不再动了。
摸摸马脖子上的汗大多干了,我牵马走到水边,让马开始饮水。我也蹲下身子,脱了手套,沾了一下水,啊,凉得刺骨!那人该不会着凉吧?忽然想起在哪里读过,凉水冲洗身体,可止内外出血,那人是为此才这样冲的吧。
马喝足了水,我牵着它走到一处阳光充足的平地,把缰绳系在一棵树干上,席地坐下来。我肯定是到了古代社会了,不然还用骑马?
仔细听着四外的声音,只有水的哗哗声和偶尔风过树梢的声音。没有马蹄声,没有人声。但愿那些大刀叔叔们没有我的马聪明,找不到这里。
周围的景色让我想起那些高中时候的郊游,水边林中,一片阳光,少男少女们的笑声和歌唱。
可现在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了,得赶快看看我带了什么东西。我把身后的背包拿到前面来仔细查看:一件深蓝色拉链运动衣,一瓶矿泉水,一瓶红牛饮料,几个面包,两根香蕉,一把巧克力棒,一大袋巧克力豆。人家说,巧克力是快乐食品,一点儿不假,我现在就想吃巧克力。
我拉开边袋的拉锁,看看有什么以前遗留的物件,现在可都是宝贝呀。翻看着,一包卫生巾!一下子我悲从中来,我可怎么过每个月的经期啊?!几张纸巾,一张写了不知是谁的手机号的纸片,看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一把梳子,*后在底层翻出一盒纸火柴来,上面印着“中国大饭店”,打开来看,里面用了一根。我的眼泪几乎涌出来,太好了,火柴啊!我真太幸福了。
忽然想起这火柴是去年我过生日时,与男朋友在中国大饭店吃蛋糕时点蜡烛用的。那天许愿时,我默默祝祷明年双双出国,吹了蜡烛……我又翻了一下,果然,包底有一支用过的细小蜡烛。我感到沮丧,想起往昔……
说来这真是个平庸不堪的故事。我现在发现,这世界上,无论你有什么问题,早有人问过了。无论你有什么样的际遇,早有人有过相似的经历。对个人惊天动地的事情,别人看来可能不值一提。可对于那个身在其中的人,却是一想起来就想大哭一场,满心满眼的痛,难以释怀。
我那庸俗的痛苦简而概括之就是:被拒+被甩。
仔细点儿的成长简历就是——
十六岁:B大学的中文系。
捷径:跳级。
二十岁:毕业,当了个合资企业的秘书助理(没办法,找工作容易吗?有钱就行)。
任务:打稿件,讲电话,拟官样书信。
安慰:公司的名字响亮。
感慨:大好青春,废了。
二十一岁:不甘示弱,想考出国去。
目标:国外不长眼的商学院。
手段:考了托福和GMAT(分数上等偏下),发出二十多封谄媚的求取信。
卑鄙手段:擅自提提职位,扩展夸张职责。
评语:盲目乐观。
损失:两万块报名费。
结果:几所美国中型大学的通知书。
发现:签证是*难的。
处了三年的男友也开始联系,不是美国,而是澳大利亚,说日后不能被我甩在后方。
二十二岁:
季节:冬末。
气候:风,裹着漫天的黄沙。
时间:阳光灿烂又肮脏弥漫的早上。
事件:美帝国主义拒了我!
感觉:想当恐怖分子。(千万别告诉警察叔叔!)
安慰:男友说,国内也挺好。
点评:谎言。
我平生头一次感到自己的命运不在自己手里的悲哀。可谁知后面还有更让我悲哀的。
时间:一周之后
事件:男友得到了澳大利亚的学生签证。
影响:他有了个新词——我很忙。
我们以前也隐隐约约谈到结婚,但从此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只字不提结婚,还净说些我怎么不温柔随和、脾气暴躁冲动、说话太多让他没法插嘴、平时不会干家务、总爱玩等等的话。这些话他过去也说过,多少有些开玩笑的意思,现在却是十分严肃。
终于:早春的一天。
事件:他对我说他一周后离境。神情冷漠。
心理描写:那一瞬间,春天远去。
我这个气呀,TMD!这么没骨气。就不能说清楚,是要甩了我还是要和我在一起!于是我说“那就算了罢”,气冲冲地回了家,心中说不出的难受。
以往我们吵架,他都会主动打电话来,这一次,我等了几天,他也没来电话。
时间:昨天。
事件:我不行了。
愚行:在午休时出了办公楼,用手机打了电话过去。
结果:他冷冷淡淡的,不说什么。
蠢行:我忍不住在马路边放声大哭!
反应:他说了一句无理取闹,就把电话给挂了!
可恨!这么轻描淡写地甩了我!连些“是我配不上你、你真是个好女孩、再见、谢谢你、日后也许有机会”这样的废话都没有!
后果:几个外地人,本地人,乞丐和非乞丐都好奇地围观我。
补救:奔回楼里,到洗手间用冷水洗脸,
失望:一直洗到午休结束,我的眼睛还是红肿的,只好对大家说我得了红眼病。
……
这样的人生阅历和情史,自己看着都觉得十分平凡无聊。
仰起脸向着天空,我闭上了眼睛。今天,我突然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大约连命都保不住,可这何尝不是好事!因为这强迫我离开了那些伤感,死亡也并不可怕!这是自我安慰还是乐观向上?不管了,怎么开心怎么想吧。
低头叹气睁开眼,把所有东西都放回去,拉上拉锁,我感到身心俱疲,抱着背包躺了下来。阳光暖暖的,我跨越了两个时空,也该跨越我心中的黯然……
我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知道《三救姻缘》的,看了第一遍之后意犹未尽,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难以想象可以有人把一本书写得这么淋漓尽致,可见此书的作者是个性情中人。作者说她写的是一个童话,童话里而包含了她的坚持和信念。我是在细细咀嚼中体会到作者的心情的,那么的一气呵成,那么的痛快淋漓!
——网友安雪雪
偶然看到《三救姻缘》,一直看到凌晨三点。渗透在字里行间的情感,那么真实动人,曾让我几度落泪,忍不住留言,甚至在一腔热血、满腹情感无处发泄下写了长评,为的就是纪念《三救姻缘》给予我心灵的震撼——原来世上还有如此爱侣,原来爱情依旧永远是人类可歌可泣、永垂不朽的诗篇!
——网友无一是处
我很惊叹,这真是一篇看起来其貌不扬,却感人至深的文章。到最后我才发现,本文对爱情的描绘和憧憬,比任何华美壮丽的古文,和任何灯红酒绿的现代文都要生动直接、真挚感人。对两人的爱情写得非常完整,从相遇到相互扶持,到相互理解,到相爱,到相思,到终生相守,让人痴迷,让人沉醉,让人落泪。
——网友sukofree1304
在《三救姻缘》中处处透着两个字——特别!看多了那些美貌绝伦的女子,突然看到这个性格豪爽、不拘小节、身强体壮、头脑冷静、贫嘴啰唆的女主,我不能不被深深地震撼到啊!
——网友小九
很喜欢这部小说,有男女之爱,有兄弟之情,有朋友之义。有理想,有勇气,有对生命意义的追寻,还有对社会对自然的大爱!更难得的是作者妙笔生花,行文时而自然流畅,时而激烈缠绵,让我一时狂笑一时长叹,如痴如狂,寝食难忘,可谓创造了言情小说新的境界!
——网友飞鸿
笑声,北大中文系的“败类”,无颜见江东父老,在他乡隐姓埋名。有过成就,但都不久长。久离故土,难抑乡愁。写一个童话,写我平生没有见过,但在梦里遇到的人们。如果你笑了、哭了,那是因为读出了你的心声。我也笑过、哭过,为了你这样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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