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居的一年》是约翰·欧文职业生涯中*畅销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与性,失去与宽容的故事。
几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惨剧,令儿童读物作家泰德·柯尔和他美丽的妻子玛丽昂失去了两个儿子,曾经甜蜜幸福的时光不再,婚姻已名存实亡,但因为他们仅有的小女儿露丝,两人表面上仍然恩爱如昔,维系着这个不幸家庭某种程度的情感平衡。一九五八年夏,爱迪·欧海尔受雇来做泰德的助手,但真正用意却是希望他能成为自己和妻子所面对的难堪婚姻的催化剂。爱迪一直视泰德为自己的偶像,然而泰德不稳定甚至古怪的工作习惯很快就使得满怀热情的爱迪整日无所事事——他开始将目光放在风韵犹存、引人无限遐想的女主人身上。只有十六岁的爱迪也重燃了玛丽昂作为一个母亲乃至一个女人的热情……夏天在慢慢消逝,泰德、玛丽昂、爱迪甚至露丝都将面对新的不可知的未来,重新思考为自己选择怎样的生活……
有伤风化的灯罩
四岁那年,有天晚上,睡在双层床下铺的露丝•柯尔被做爱的声音惊醒——声音来自她父母的卧室。这是种她从未听过的声音。露丝*近得过肠胃型流行性感冒,**次听见妈妈做爱的声音,她还以为妈妈在呕吐。
问题可不像她父母只不过分房而睡那么简单,那年夏天,他俩已经分居不同的房子,不过露丝从未见过另一栋房子。父母轮流回这栋号称“家”的房子陪露丝,并在附近另租了一栋房子,谁不陪露丝就住在那儿。这是他们离婚前,为分居所做的一项荒唐安排——他们还以为,瓜分子女和财产时尽可以表现得宽宏大量,不必伤和气。
被陌生的声音吵醒的露丝,一开始还不敢确定究竟是妈妈还是爸爸在呕吐,然而,虽然对这种干扰不熟悉,她还是辨识得出妈妈声音里经常透露的那股忧伤和极力压抑的歇斯底里。她也想起,今晚轮到妈妈陪她。
露丝的房间和主卧室之间,隔着一间主浴室。这个四岁的小姑娘打着光脚丫,啪哒啪哒穿过浴室,还拿了一条毛巾(她患肠胃型流行性感冒时,父亲教她要吐在毛巾里)。可怜的妈咪!露丝记挂着要送一条毛巾给她。
月光幽微,加上露丝的父亲安装在浴室里更为幽微迷蒙的小夜灯的光线,照见了浴室墙上照片里露丝两个死去哥哥苍白的脸。满屋子都是死去哥哥的照片,每面墙上都挂着。虽然两个十多岁夭折的哥哥死时露丝尚未出生(甚至还没有受孕成胎),但这两个已经逝去的大男孩对她而言,却比爸妈更熟悉。
脸型棱角分明的黝黑高个儿是汤姆斯。甚至早在露丝这种年纪,在他仅仅四岁的时候,汤姆斯已经流露出领袖群伦的英气——有种蓄势以待的剽悍,让他从少年时代起就带着年长者的笃定自信(汤姆斯是那辆凶车的驾驶者)。
稚气而显得没有安全感的是提摩西。即使长成青少年,他还是一张娃娃脸,满脸被吓一跳的表情。很多照片中,提摩西都好像在犹豫不决而被逮个正着,好像他永远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模仿汤姆斯轻而易举就精通的某种高难度特技。(结果到头来,汤姆斯却连开车这么基本的技能都不够娴熟。)
露丝走进父母的卧室,看见赤裸的年轻男子从后方骑在妈妈身上,他手里捏着妈妈的乳房,四肢攀爬在她身上,像狗一样,但露丝的尖叫并非因为性行为的暴力或令人憎厌。四岁的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目击的是性行为——年轻人和妈妈的姿势也并没有让她感到多么不愉快。事实上,见到妈妈没有在呕吐,她还松了一口气。
露丝的尖叫也不是因为年轻人的赤身裸体,她看过爸爸和妈妈不穿衣服——柯尔夫妇并不忌讳裸体。惹得露丝尖叫的是那个年轻人本身,她以为他是死去的哥哥,他长得活像自信满满的汤姆斯,露丝以为遇到鬼了。
孩子的尖叫声凄厉万分。母亲的年轻情人爬下来的速度,令她颇为意外。他手忙脚乱,奋力从女人身上和她的床上跳下来——好像被一颗炮弹打中似的。他撞上床头柜摔倒了,为了遮掩自己的裸体,把摔破的床头灯灯罩扯了下来。这么一来,他就不像露丝**眼看到的那么可怕了,露丝甚至仔细地把他看了个清楚,原来是她认得的人。他是住在*后面那间客房里的男孩,帮她父亲开车——帮爹地工作的人,妈咪说的。这男孩曾有一两次开车送露丝和她的保姆去海滩。
那年夏天,露丝有三个不同的保姆,每一个都批评这男孩太苍白,但妈妈告诉她,有些人就是不喜欢晒太阳。当然她从来没见过这男孩不穿衣服,不过她知道他叫爱迪,不是鬼。但尽管如此,四岁的露丝还是再次尖叫了。
她那个仍然四肢匍匐在床上的妈妈不为所动,用掺杂着失望的沮丧表情看着女儿。趁露丝第三次尖叫前,母亲说:“别叫了,亲爱的。不过是爱迪和我嘛,回床上去吧!”
露丝听话照办了,再一次经过那些照片——现在比妈妈那个摔倒在地上的鬼情人更像鬼了。而试图用灯罩遮掩自己的赤裸的爱迪,始料未及两端开口的灯罩,反而更让露丝把他那逐渐缩小的阴茎看得一清二楚。
四岁的露丝还太小,记不得爱迪或他阴茎的长相,但他会记得她。三十六年后,他五十二岁而露丝四十岁时,这个倒霉的年轻人会爱上露丝。但即使到那时,他也不后悔和露丝的母亲做过爱。唉呀,管他的,那是爱迪的问题,而这是露丝的故事。
父母希望她成为第三个儿子,这并非露丝成为作家的原因。她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可能是因为她生长在一个死去哥哥的照片比父母更“真实存在”的屋子里——还有,露丝一直想不通,妈妈抛弃了她和爸爸(并且把死去儿子的所有照片都带走了)以后,爸爸为什么还让挂相框的钩子留在光秃秃的墙上。那些钩子是露丝成为作家的部分原因——妈妈离家多年以后,露丝试着追忆各个钩子上挂的是哪一张照片。然后因为想不起夭折的哥哥在照片中的确切形象,露丝开始将她错过的他们的短暂人生,重新进行发明创造。汤姆斯和提摩西在她诞生前丧生,则是露丝成为作家的另一个原因,她被迫从*早的记忆中想象他们。
那场车祸中,两个男孩都是“好孩子”,也都没有喝酒。不幸的是,他们之所以会在那个时间坐在他们各自的位子上,其实是他们父母之间一场完全不必要的争执所造成的。无谓的争吵带来永无止境的磨难,这成为可怜的双亲终其余生也无法释怀的伤痛。
后来露丝听说,她是在用意良善却毫无激情的性行为中受孕的。露丝的父母甚至在以为儿子是可以被取代的这一点上,也搞错了——他们也不曾停下来想想,背负他们不可能实现的期许的新生儿,可能是个女孩。
露丝长成为一个难能可贵、集深受敬重的文学创作者和畅销国际的小说家于一身的作家,远不如她竟然能长大成人这一事实那么可惊可叹。照片上的英俊青年夺走了全部的母爱,但父母之间“相敬如冰”的冷漠阴影,却比母亲的排斥更加难以忍受。
泰德•柯尔是儿童读物的畅销作者与绘图者,外貌英俊,他写作与绘制儿童读物的能力远比履行父职高明。直到露丝四岁半为止,泰德虽没有无时无刻沉浸醉乡,却也喝得太多。而他虽没有利用清醒的每一刻勾搭女人,终其一生,也不曾有片刻不以勾搭女人为念。(不消说,他跟女人相处比跟小孩相处更不可靠。)
泰德从事儿童读物创作,纯属不得已。他的文坛处女作是一部受到过称誉的成人小说,文学性毋庸置疑。接下来的两部小说都不值一提,只能说没有人会再有兴趣出他的第四部小说,这部书也始终未曾动笔。泰德转而写了他的**本儿童读物,书名叫《老鼠墙后爬》。这本书差点发行不了,乍看之下,它就是那种对父母有暧昧的吸引力,但孩子只会因为受惊吓而记得它的书。*起码,泰德**次讲这个故事时,汤姆斯和提摩西都被吓着了。泰德讲给露丝听时,《老鼠墙后爬》已经以三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吓着了九百万到一千万个小孩。
露丝跟死去的哥哥一样,在父亲的故事里成长。露丝**次在书上读到这些故事,深感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她本来以为父亲的这些故事都只为她一个人而写。后来她会想,不知道死去的哥哥们会不会也觉得他们的隐私遭到了类似的侵犯。
露丝的母亲:玛丽昂•柯尔是个漂亮的女人,也是个好母亲,至少在露丝诞生前。直到她钟爱的儿子去世为止,她一直是个忠贞的妻子——对丈夫不计其数的背叛视若无睹。但车祸夺走儿子后,玛丽昂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疏远而冷漠。既然她对女儿漠不关心,露丝很容易就否定了她。但要察知爸爸的缺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得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这样的认知,届时要采取完全敌对的立场已经太迟了。泰德迷住了她——泰德有本事迷惑某个年龄层以下的每一个人。没有人会受玛丽昂迷惑。可怜的玛丽昂从不曾尝试迷惑任何人,包括她的独生女儿在内,但爱上她,则是可能的。
这就是穿那个有伤风化的灯罩的倒霉青年爱迪登场的一幕。他爱玛丽昂——一直爱着她。当然,如果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后来会爱上露丝,他可能会重新考虑要不要跟她的母亲谈恋爱。但也不见得。爱迪自制力很差。
夏季打工
他全名叫爱德华•欧海尔。一九五八年夏,他刚满十六岁——拥有驾照是他**份夏季工作的先决条件。但爱迪有所不知的是,担任玛丽昂的情夫才是他真正的夏季工作,这才是泰德雇用他的真正目的,而且这件事影响了他的一生。
爱迪听说过柯尔家的悲剧,但——正如一般青少年——他对大人的谈话内容漫不经心。他在埃克塞特高中刚念完高二,父亲在这所学校教英文,他之所以能获得这份工作,也是靠埃克塞特的关系。爱迪的父亲对埃克塞特的人脉信心十足,他自己从这所中学毕业,也在这儿当教员,那本检索得破破烂烂的《埃克塞特通讯录》是他的度假宝典。在他想来,凡是校友都有一份永恒的责任——埃克塞特人彼此信任,有机会一定互相提携。
就学校的观点,柯尔一家对埃克塞特已经很慷慨了。他们那双在学期间不幸罹难的儿子,成绩好、人缘佳,哀痛的泰德和玛丽昂,还出钱设立了一个讲座,每年聘请一位客座讲师来教英国文学——汤姆斯和提摩西念得*好的一门课。而这个所谓“汤姆斯与提摩西讲座”,就是“薄荷口味”•欧海尔(不计其数的埃克塞特学生都这么称呼爱迪的父亲,因为他对薄荷糖上瘾,经常在课堂上口含着薄荷糖、高声朗诵课文——他极喜欢朗诵指定教材中他*喜爱的段落)的点子。
爱迪对父亲表示,他夏季工作的优先选择是担任“作家”的助理——这个十六岁的孩子有写日记的习惯,*近还写了几则短篇小说——老爸立刻去查阅他的《埃克塞特通讯录》。不消说,校友中不只泰德•柯尔一个“文学”作家而已——汤姆斯和提摩西进埃克塞特就因为泰德是校友——但“薄荷口味”曾于四年前成功地说服泰德掏出八万两千美元,深知这个人容易对付。
“你不必付他什么钱,”“薄荷口味”在电话上告诉泰德,“这孩子可以帮你打字、写信、跑腿——随你高兴。我主要是希望他得个经验,他一心想成为作家,应该观摩观摩作家工作的情形。”
泰德没在电话上承诺什么,不过很客气,他喝醉了。他另外给“薄荷口味”取了个绰号,叫他“缠人精”。而“缠人精”照例清清楚楚地报告,爱迪的照片登在一九五七年版的埃克塞特年鉴的哪一页哪一角。
汤姆斯和提摩西刚死的头几年,玛丽昂都会向埃克塞特索取年鉴。汤姆斯原本应该在五四年那一届毕业,提摩西是五六年那一届。目前每一届年鉴都按时寄到,这是“薄荷口味”特意献的殷勤,他自动自发地将年鉴寄上,以为是替玛丽昂省了开口索讨的麻烦。玛丽昂也从头到尾地翻阅,每当看到长得像汤姆斯或提摩西的孩子,都不免心头一震,不过自从露丝诞生后,她就不跟泰德提这种事了。
五七年那一届的埃克塞特年鉴上,“低年级辩论社”合照中,爱迪坐在前排,穿深灰色法兰绒长裤、斜纹呢外套,戴条纹领带,如果不是满脸的率真和黝黑的大眼睛里,洋溢着对尚未降临的哀伤的严肃期待,他可说是毫无特色可言。
照片上的爱迪,比汤姆斯去世时小两岁,跟提摩西同年。不过他像汤姆斯比像提摩西多些,“户外俱乐部”合照里的他,尤其像汤姆斯。跟其他那些据泰德猜测对户外生活兴趣会更持久的男孩比起来,爱迪皮肤比较白,也更有自信。这本年鉴里爱迪仅有的另一个亮相机会,是越野赛和田径赛校队后备队员的合照。从他瘦削的体型推测,他跑步是为了纾解精神紧张,而非为了乐趣,赛跑也可能是他唯一感兴趣的运动项目。
泰德故作无所谓状,拿爱迪的照片给妻子看。他问:“这孩子很像汤姆斯,是不是?”
玛丽昂看过这些照片,每一本埃克塞特年鉴,她都仔细研究过每一张照片。“是啊,有点像。”她答,“干吗?他是谁?”
“他要找份夏季工作。”泰德告诉她。
“帮我们?”
“就这么说吧,帮我。”泰德说,“他想当作家。”
“可是他能帮你做什么?”玛丽昂问。
“主要想得点经验吧!”泰德说,“我是说,如果他想成为作家,应该看看作家是如何工作的。”
自己一直怀着成为作家的热望的玛丽昂,知道丈夫并不怎么工作,她问:“可是他到底要做什么?”
“就这么说吧!”泰德习惯把句子或想法留一半不去完成。这种含糊暧昧的态度一半出于故意,一半属于下意识。
在回“薄荷口味”电话将提供他儿子工作机会时,泰德首先就问爱迪有没有驾照。泰德因两度酒醉驾驶,在一九五八年夏季被吊销了驾照。他希望趁那年夏天跟玛丽昂试行分居,但如果他在附近租一栋房子,又同时跟玛丽昂分享“家”(以及露丝),就得有人帮他开车。
“他当然有驾照!”“薄荷口味”告诉泰德。这男孩的命运就此被决定了。
于是玛丽昂有关爱迪到底要做什么的疑问,就按照泰德一贯任事情悬而不决的作风,未有定案——说真的,他总喜欢让事情含糊暧昧地悬在那儿。他也随玛丽昂膝上摊着埃克塞特年鉴坐在那儿,但他经常就这样离她而去。他无法不注意到,玛丽昂对爱迪身穿田径服的照片看得目不转睛。她用食指的粉红色长指甲,描画着爱迪裸露的肩膀轮廓,出于下意识,却非常专注。泰德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比可怜的玛丽昂更警觉,她对长相像汤姆斯或提摩西的男孩,有种愈来愈浓烈的执迷。毕竟,她还没有跟这样的人上过床。
唯一上过床的将只有爱迪。
不想出声的声音
爱迪充耳不闻埃克塞特圈子里有关柯尔夫妇面临丧子之痛、如何“节哀顺变”的议论,虽然事发五年后,“薄荷口味”和他那位患有八卦饥渴症的老婆,邀请学校同事举行晚餐派对时,仍以此为热门话题。爱迪的母亲芳名桃乐西,但每个人(只除了对绰号敬而远之的爱迪父亲)都叫她“桃子”。
爱迪对八卦不内行,却是个好学生,为了胜任这份作家助理的工作,他做了不少在他想来要比熟记车祸悲剧相关报道更有必要的准备功课。
纵使爱迪不知道柯尔夫妇另有一个小孩,这则消息可没有逃过“薄荷口味”和“桃子”的耳目:泰德是埃克塞特校友(三一年那一届),他的儿子死时又是埃克塞特的学生,这足够让柯尔家人全都跟埃克塞特结下永世不解之缘。更何况,泰德是个有名气的埃克塞特人,姑且不论爱迪,老一辈的欧海尔家的人对名气绝对是趋之若鹜。
泰德是北美洲*负盛名的儿童读物作者,这成为大众媒体报道这场悲剧时一个特别的角度。一个声誉卓著、专为孩子写作的人,自己的子女死亡时要如何面对?诸如此类侧重隐私的报道,总带动不少八卦传言。尽管爱迪可能是埃克塞特的教职员及眷属之中,唯一不关心这则八卦的人,但他绝对是埃克塞特圈子里,唯一读过泰德每一本著作的人。
爱迪这一辈大多数的人——还有他上一辈和下一辈半数的人——都读过《老鼠墙后爬》,或(更有可能)在会读书之前,就有人念给他们听过。大多数教职员和绝大多数埃克塞特的学生,也都读过几本泰德其他的童书作品。但埃克塞特真的没有别的人读过泰德那三本长篇小说,*主要的原因是它们都绝版了——而且写得又不怎么好。但效忠母校的泰德,把每一本著作的首版和所有他写作的原始手稿,都捐赠给了埃克塞特图书馆。
爱迪本可以从谣言和小道消息中知道更多——起码对这份工作“*耗体力”的部分,可以有更多准备——但他为了要成为作家助理而潜心阅读,也足以证明他很重视这份工作。他有所不知的是,泰德几乎已经“封笔”了。
事实上,泰德向来偏好年轻女性,玛丽昂十七岁嫁给泰德时,已经怀了汤姆斯。当时泰德二十三岁。问题是玛丽昂年纪渐长——虽然她永远比泰德年轻六岁——而泰德对年轻女性的胃口仍然持续。
老男人对清新纯真的依恋,十六岁的爱迪只有透过小说才接触得到——泰德那几本自传成分多得令人尴尬的长篇小说,不是爱迪**次读到的这种题材,写得也不好。但爱迪对泰德作品的评估,并未打消他要去给泰德当助理的热忱。跟称不上一代宗师的师父学点技艺,总归是可能的。何况爱迪在埃克塞特跟为数可观、各式各样的老师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很多人都教得不错。埃克塞特只有极少数教师上课像爱迪的父亲那么乏味。连爱迪也知道,即使在不入流的学校,“薄荷口味”也只排得上是蹩脚师资中的蹩脚货,埃克塞特这种明星学校就更别提了。
爱迪生于长于好学校,而且一直待在好学校恒常不变的环境里,所以他知道从工作勤奋——且追求一定水准——的长辈那儿,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但他不知道的是,泰德工作一向不勤奋,而他暧昧的“水准”,也被他跟玛丽昂一败涂地的婚姻——加上非常人所能接受的死亡悲剧——破坏无遗。
爱迪认为,泰德的儿童读物比他的小说更具知性与心理(甚至感情)魅力。泰德天生有能力为孩子写训诫故事,他能想象和表达他们的恐惧——他能满足孩子。如果汤姆斯和提摩西长大成人,一定会对父亲失望。露丝也是到成年以后才对泰德失望的,小的时候,她爱他。
十六岁的爱迪摆荡在孩童与成人之间。在爱迪心目中,所有故事的开头都不及《老鼠墙后爬》的**个句子那么棒:“汤姆醒了,可是提姆还没醒。”露丝在作家生涯中——她是个各方面都比父亲高明的作家——总是妒忌这个句子。她从**次听见这句子后就没忘记过,那还是早在她知道这是一本有名的书的**个句子之前。
……
令人惊异的丰富与原创性,《寡居的一年》是现代小说中罕见的佳作,当读者将离开这个深邃而精细的想象世界时,都将感到难舍难离。
——斯蒂芬·金
一本让人震撼、令人感动的小说,将旧式与新式的叙述技巧完美地熔于一炉。
——《纽约时报》
具有深层的魅力……《寡居的一年》的丰富与美丽具有多样性,享受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
——《洛杉矶时报》
《寡居的一年》具有聪颖而细腻的写作技巧,散发出徘徊不散的悲伤,我们很容易将自我投射于主角的家庭故事的书。欧文是当今少数能用近乎反讽与幽默手法写作忧伤的作家。
——《今日美国》
《寡居的一年》提供了其他作家同类型小说无法提供的阅读乐趣。
——《达拉斯晨报》
欧文的颠峰之作……有令人狂喜的角色、令人着迷不已的故事。
——《时代周刊》
“我从翻开小说的那一刻起,一口气读了183页,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然后意识到我应该将这种感动带入大银幕。”
——美国著名导演编剧 托德·威廉姆斯
就我个人的领会,欧文是位本质上非常单纯的作家。但由于太过单纯,以致和这个不单纯的世界产生了龃龉,反倒令人觉得他的现代性更加明显。这种独特感真是不得了!如此的独特与激进,希望有更多人能够理解。
——村上春树
《寡居的一年》是现代小说中罕见的佳作,当读者离开这个深邃而精细的想象世界时,都将感到难舍难离。
——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
约翰·欧文,John Irving,被美国文坛泰斗冯内果喻为“美国最重要的幽默作家”的约翰·欧文,是当代最知名的小说家之一,他作品中所呈现的高超的说故事技巧与优美的文学性,使人们常将他与狄更斯和J. D. 塞林格等重量级小说家相提并论。他的小说不仅赢得书评界的一致推崇,而且叫好又叫座,是西方最畅销的小说家之一。
欧文生于1942年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塞特,即使患有阅读困难症,仍无损于他自小对书籍的热爱,就读于埃克塞特学院时,便培养出对写作的兴趣,且一直持续至今。他的作品由于戏剧性强、情节精彩细腻,每每受到好莱坞的青睐,将之改编成电影。1999年,欧文更以《苹果酒屋的法则》(The Cider House Rules)一片,拿下奥斯卡金像奖改编剧本奖,成为9年来第一位获得此项奥斯卡金像奖的作家。他还著有《新罕布什尔旅馆》、《盖普眼中的世界》、《为欧文·米尼祈祷》、《寡居的一年》等书,他的作品曾被翻译成20余种语言文字,欧洲各国几乎都有他作品的译本,对他极为推崇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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