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的国度》精选了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J.M.库切写于1986至1999年间的26篇文学评论。库切开篇便提出“何为经典?”之问,并在艾略特、巴赫和赫伯特的作品与观点中寻找答案。他接下去就笛福、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等18、19世纪文学大师,以及里尔克、卡夫卡、穆齐尔等现代主义德语作家进行深入讨论。同时,还剖析了博尔赫斯、布罗茨基、戈迪默、奥兹、拉什迪、莱辛等20世纪文学巨匠。优雅细腻的文字和极高学术价值使之成为不可多得的文学评论集。
文学批评的大师课高阶文学的必读书
一场难得一见的文学盛宴
阿摩司·奥兹
1
写作自传涉及自己的童年时,人生中所遇到的**次道德危机往往会赫然耸现,如历目前。当一个孩子平生**次要在正确行动和错误行动之间做出选择时,往往会发生这样的危机。写自传的人在忆及这一危机时,往往也都意识到这种危机对自己的成长所产生的影响。
让雅克·卢梭在《忏悔录》第二部分中曾写到一条丝带被窃的事,就是一个遭遇道德危机的典型事例。少不更事的让雅克偷了一条丝带,后来不仅没有大胆承认是自己所为,还栽赃诬陷别人,说是一个女仆干的,结果导致那女仆被赶了出去。让雅克当时选择的是错误行动,但这种选择使他一生都有一种自责感,良心上总是得不到安宁。这种自责感对他日后的成长,特别是对《忏悔录》的写作有着直接的影响。
威廉·华兹华斯小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这种危机时刻。有一次,他未经船主人同意,擅自划着小船想去游览湖光山色。结果,想象力无比丰富的小华兹华斯觉得,自己周围的自然界里的一切都在同声责备自己,这使他明白,原来宇宙天生就具有道德力量。
詹姆斯·乔伊斯作品中的人物斯蒂芬·迪达勒斯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时刻。有一次,一个老师错误地惩罚了他,是把这事报告给校长呢,还是像其他男同学一样,玩世不恭地相信强权就是真理?他必须做出选择。
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成年后的作家一般都把这些危机经历看做是自己道德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刻,而写自己童年的故事时,一般也都围绕类似的危机时刻来写。
《地下室里的黑豹》(1994)中所讲的故事,阿摩司以前在自传(如《在炽烈的阳光下》,1979)或小说中已经讲过好几次。这个故事讲一个以色列小男孩,来到了自己道德成长过程中的十字路口。他的四周每天都有暴力事件发生。是对暴力事件继续存有小孩子似的幻想,还是向前一步迈进新的人生,在学会爱的同时也学会恨,并接受这样的事实:不能把自己周围的人们简单地分成朋友或敌人?
他在人生中遇到十字路口时,碰巧他的国家也面临着重大选择。《地下室里的黑豹》的背景是英国托管耶路撒冷的*后一年,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战争一触即发。这使作品中男主人公将要做出的选择有了一定的政治意义(以色列是有恃无恐继续使用武力,还是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妥协?),而奥兹驾轻就熟,写得似乎毫不费力。
《地下室里的黑豹》的前身是奥兹的小说《苏姆奇》(1978)。《苏姆奇》的情节构成与《地下室里的黑豹》也比较相似:小男孩苏姆奇心里老是想着如何用暴力来教训英国占领者,梦想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一名地下游击队成员(但同时他也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去非洲深处探险,这与地下打游击好像毫无联系);后来,男孩遇上一个很友善的英国兵,两人竟互换起语言课程来,一个教对方学英语,另一个教对方学希伯来语;男孩因此遭到以前伙伴的迫害,他们说他和敌人友善、亲如兄弟,就是背叛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后来,他经历了初恋,这使他告别了以前做过的危险残忍的梦想。实际上,前后两部作品相似的地方很多,因此《苏姆奇》可以说是后来那部中篇的创作提纲,所不同的是,《苏姆奇》中有一两处写得未免过于伤感。
《地下室里的黑豹》中的那个男孩没有名字,大家只知道他的诨名——“点子大王”,因为他好读书,主意又多,讲起话来文绉绉的。给他生活带来困惑的那个英国人是负责发放军饷的文书,他由于干文书这一行,会讲几句希伯来语。不过,他讲的希伯来语带有希伯来文《圣经》的味道,听上去很滑稽。翻译过奥兹作品的尼古拉·德·朗日辨别出这种味道,因此翻译时用了16世纪的英语。“阁下如此匆忙,敢问赶往何方?”邓洛普中士问“点子大王”道,当时已是宵禁时间,他发现“点子大王”在外游荡,故有此一问。“长官开恩,请让我回家。”“点子大王”勉强地用英语(这可是“敌人的语言”,他严肃地提醒自己)回答道。
邓洛普缺乏个人魅力,平时颇感孤独,倒被这奇怪的男孩所吸引;“点子大王”也做出了谨慎的温和回应,因为他和父亲一起玩,老不是他的对手,经常遭父亲挖苦。于是,他俩同意定期见面,他教邓洛普希伯来语,后者教他英语,课本则分别是希伯来文和英文的《圣经》。
“点子大王”心里有自己的打算,他想利用见面的机会,打探敌人的军事机密。而邓洛普的做法和希伯来国立学校里教“点子大王”的那些老师明显不同,他选用来教“点子大王”的《圣经》故事,讲的不是以色列历史上的那些获胜的大英雄,而都是些比较弱小的人物。因此,邓洛普对男孩的影响,后来实际上起到了熄火降温的作用,让他明白了什么叫节制。此外,邓洛普还或多或少起着预言家的作用。英国人一走,他就预见到,犹太人将打败他们的仇敌阿拉伯人。此后,“可能[是]造物主的旨意,[巴勒斯坦人]而不是犹太人,将成为受迫害民族”。他还引用《圣经》中的话说:“主行事真是令人惊奇,责罚他所爱的人,而又爱无家可归的人。”(第85页)
“点子大王”和邓洛普每次都到东宫咖啡馆会面,一边学语言,一边喝柠檬汁饮料、吃饼干。结果,他们的会面被“点子大王”的伙伴发现,于是,他们公开侮辱他(他家住的房子的周围建筑的墙上,到处都涂写着“‘点子大王’是个卑鄙的叛徒”),这使他对什么叫爱国,什么叫叛徒,作了深刻的反省。这种反省实际构成了全书的核心。
尽管“点子大王”小时候所受的教育不断地告诉他邓洛普是外人,是压迫者,但他的心在告诉他,邓洛普当初对一个陌生人的反应是善良的。他曾拒绝和邓洛普握手,因而给了这个英国人一个小小的侮辱,但事后心里老觉着不是个味。他的那些“地下党”伙伴开了一个特别法庭,要审判他,并让他说出英军的军事机密,他拒绝了。见此情景,“地下党”小鬼队头子本·胡尔(从当时的情况看,秘密警察好像是很适合本·胡尔·泰科辛斯基干的一份职业,可他长大后并未成为秘密警察,而成了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地产大亨;“点子大王”则仍留在以色列,以写书为生)对“点子大王”说:“‘点子大王’,爱敌人比出卖机密犯的罪还要大。”当时,支持“点子大王”的唯有他母亲,她说:“一个人,只要他还有爱人之心,那就不能说他是叛徒。”(第2页)
可是,光是母亲的赞成好像还很不够。本·胡有个十九岁的姐姐,长得很迷人,名字叫雅黛娜,她的话才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心,使他在直觉给他指出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有一天晚上,父母要出门,他们把雅黛娜临时找来照看他。雅黛娜给他做了一顿令他直淌口水的地中海风味的晚餐,并毫不费劲地就让他说出了他所知道的全部地下机密。她笑话他说话满口都是“以色列战士”的陈腔滥调(第121页),并对他说了一些很符合实际的话:“干吗不好好读书,将来做个教授什么的,偏要做什么特工或将军?……你是个很有语言天分的孩子。”(第131页)
“点子大王”并不真的痛恨英国人。英国人要是承认错误,从巴勒斯坦撤走,他会感到高兴的(“[当时]我把英国人看做是欧洲人,他们聪明,甚至令我感到羡慕,”奥兹曾经回忆道,“我们得教训他们一下……然后博得他们好感,并*终把他们争取到我们这边来”)。要是事情真的能这样的话,他见到邓洛普时准会变得像换个人似的,和他做朋友,甚至做他干儿子也行。
他到父母那儿寻求支持。他问他们,要是敌人承认了他们对我们所做的错事,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原谅他们呢?他们的回答表明两人意见不一。母亲回答说,当然了,“不能原谅人的行为太可恶了”。(第72页)可他父亲回答说,原谅是该原谅的,但不能心慈手软地求他们撤走。
“点子大王”不知道该赞成哪一方的意见。尽管她倾向于母亲的意见,但是,作为一个男孩,对他来说*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和父亲的关系,做个好儿子。这是他自传和小说的一个共同主题。
后来,英国虽然没有承认错误,但确实从巴勒斯坦撤了出去。文弱而待“点子大王”如父亲一样的邓洛普,也跟着撤走了。阿拉伯人的军队发动进攻但被击溃;联合国承认了以色列国的合法地位。“点子大王”半夜里被父亲叫醒。父亲躺在他的身边,一时情绪激动,竟流下了眼泪。他给“点子大王”讲自己过去的经历:“当时他和母亲在波兰一小镇毗邻而居……邻里的一帮流氓骂他们,还野蛮地殴打他们,就因为犹太人富有、悠闲自得而又机灵。还说那帮流氓到课堂上把他的衣服扒得精光,让女孩子看,让母亲看,取笑他受过割礼……‘可是,从此我们有了希伯来人自己的国家。’说着,他不是轻轻地、而是猛烈地突然把我搂到怀里。”(第145页)
从此,只要以色列国存在一天,犹太民族在敌人面前就再也不会手无寸铁、任人宰割了。这种誓言其实是父亲强加在他身上的,他本人内心所要求的东西要和缓些,甚至有时真有点叛国的味道,可母亲赞成他。同时,他心里一直记着邓洛普中士的忠告:受过迫害的人很容易变成迫害人的人。对奥兹作品中的这位主人公来说,牢记中士的忠告,学会如何调和好父亲强加给他的誓言和他内心真正渴望的东西,将是他在未来岁月里要面临的一个严峻任务。
……
身兼世界知名作家和学者,像库切这样的人实属罕见。这部文集兼具小说家的慧眼和理论家的执着。
——《纽约时报书评》
如果你在寻觅一本既能说明文学问题又能提供读书样板的书,翻翻《异乡人的国度》。
——《俄勒冈人》
J.M.库切 (1940— ):
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和学者。生于南非开普敦,先后在南非和美国接受教育。库切学识渊博,在文学、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宗教方面造诣颇深,是一位学者型作家。著有《等待野蛮人》《迈克尔·K.的生活和时代》《耻》《凶年纪事》《耶稣的童年》,以及自传体三部曲《男孩》《青春》《夏日》等作品。他几乎囊括所有国际文学大奖,并两次获得布克奖,是英语文学中获奖颇多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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