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入的《地之灵》和两篇论美国作家的文字选自劳伦斯的随笔集《美国经典文学研究》(上海三联06年中文版书名为《劳伦斯论美国名著》),号称“研究”(studies),实为随笔,且是个性化十足的随笔。劳伦斯此举不仅在当年傲视一切的大英帝国是首创,他甚至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将麦尔维尔等一批美国早期作家归纳为“经典”,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这是一部不朽的文学批评集,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
收进本书的其他三篇作家论,分别谈及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意大利作家维尔迦和他的前辈英国大作家高尔斯华绥。这些作家论体现了劳伦斯一贯的天马行空、笔走龙蛇作风,言辞激烈,沦肌浃髓,一派“反科学”批评姿态,与佶屈聱牙、高深莫测的学院派风格形成了鲜明对比,更是令世俗的阿谀或棒杀批评无地自容,可说是自成一家的批评文体。
劳伦斯的其他散文随笔则散见于各个时期,但从时间上看集中在一九二五年前后和他生命的*后两年(1928--1929年)。一九二五年劳伦斯在终于查出了致命的三期结核病后结束了他的美洲羁旅,彻底返回欧洲,中间两度拖着赢弱的病体回英国探视亲人并与故乡小镇诀别。看到英国中部地区煤矿工人的大罢工,看到生命在英国的萎缩与凋残,他把返乡感触都写进了《还乡》、《我算哪个阶级》、《说出人头地》等散文中,可说是大爱大恨之作,更是他回眸以往经历的生命真言,可谓字字啼血,心泪如注。《为文明所奴役》等随笔在讽喻鞭挞的芒刺之下,袒露一颗拳拳爱心,爱英国,爱同胞,其爱之深,其言也苛,如荆棘中盛开的玫瑰一样可宝贵。
待他再一次回到他生命所系的意大利,在那里,阴郁的故乡与明丽的意大利两相比较,他写下了《花季托斯卡纳》和《夜莺》等散文,秉承了其诗集《鸟·兽·花》的抒情写意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推到极致,移情共鸣,出神入化,发鸟之鸣啭、绽花之奇艳。此等散文,倜傥不羁,刚柔并济,如泼墨,似写意,一派东方气韵跃然纸卜。
爱
爱是尘世的幸福,但幸福并非满足的全部。爱是相聚,但没有相应的分离就没有相聚。在爱中,一切都凝聚为欢乐和礼赞,但是如果它们以前不曾分离,它们就不会在爱中凝聚。一旦聚成一体,这爱就不再发展。爱就像一股潮水,在一瞬间完成了,随后必有退潮。
所以,相聚取决于分离;心脏的收缩取决于其舒张;潮涨取决于潮落。从来不会有永恒不灭的爱。正如海水绝不会在同一刻高涨覆盖整个地球,绝不会有毫无争议的爱统领一切。
这是因为,爱,严格来说是一种旅行。“旅行总比到达强”,有人这样说。这就是怀疑的本质,这意味着坚信爱是相对的永恒,这意味着相信爱是手段而非目的。严格地说,这意味着对力量的相信,因为爱就是一种凝聚的力量。
我们何以相信力量?力量是功能型的东西,是工具;它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我们旅行是为了到达目的地,而不是为旅行而旅行,后者至少是徒劳的。我们是为到达目的地而旅行的。
而爱就是一种旅行,是一种运动,是相聚。爱是创造的力量,但任何力量,无论精神还是肉体的,都有其正负两极。任何东西坠落,都是受地球引力而落。不过,难道地球不是靠其反引力甩掉了月亮并且在时光久远的天空中一直牵制着月亮?
爱亦然。爱,就是在创造的欢欣中使精神与精神、肉体与肉体相吸的加速引力。但是,如果一切都束缚在爱之中,就不会有再多的爱了。因此说,对那些相爱中的人来说,旅行比到达终点更好。因为,到达意味着穿过了爱,或者干脆说,以一种新的超越完成了爱。到达,意味着走完爱旅之后的巨大欢乐。
爱的束缚!还有什么束缚比爱的束缚更坏呢?这是在试图阻挡高潮;是要遏止住春天,永不让五月渐入六月,永不让山楂树落花结果。
这一直是我们的不朽观——爱的无限、爱的广博与狂喜。可这难道不是一种监牢或束缚吗?除了时光的不断流逝,哪有什么永恒?除了不断穿越空间的前进,哪有什么无限?永恒,无限,这是我们有关停息和到达的了不起的想法。可永恒无限只能意味着不断的旅行。永恒就是穿越时间的无边的旅行,无限就是穿越空间的无边的旅行,我们怎样争论也是这样。不朽,不过也是这个意思罢了。继续,永生,永远生存与忍受,这不就是旅行吗?升天,与上帝同在——到达后的无限又是什么?无限绝无终点。当我们的确发现上帝意味着什么,无限意味着什么,不朽意味着什么时,我们发现它们同样意味着不止的继续,朝一个方向不断旅行。朝一个方向不息地旅行,这就是无限。所谓爱之上帝就是爱的力量无限发展的意思。无限没有终点。它是死胡同,或者说它是一个无底洞也行。爱的无限难道不是死胡同或无底洞么?
爱是向其目标的行进。因此它不会向反方向行进。爱是朝天上旅行的。那么,爱要别离的是什么呢?是地狱,那儿有什么?归根结底,爱是无限的正极。那负极是什么?正负极一样,因为只有一个无限。那么,我们朝天上无限旅行或朝相反方向旅行又有什么不同?既然两种情况下获得的无限都一样——无与有意思都一样,那就无所谓是哪一个了。
无限,无限没有目标,它是一条死胡同或者说是一个无底洞。落入这无底}同就是永远旅行了。而一条夹在赏心悦目的墙中间的死胡同是可以成为一重完美的天的。但是,到达一个天堂般宁静幸福的死胡同,这种到达绝不会令我们满意的。落人那个无底洞也绝对要不得。
爱绝非目的,只是旅行而已。同样,死不是目的,是朝另一个方向的旅行,泯入自然的混乱之中,是从自然的混乱中,抛出了一切,抛人创造之中。因此说,死也是条死胡同,一只熔炉。
世上有目标,但它既非爱,也非死;既非无限也非永恒。它是宁馨的欢欣之域,是另一个极乐王国。我们就像一朵玫瑰,是纯粹中心的一件奇物,纯粹平衡中的一个奇迹。这玫瑰在时间与空间的中心完美平稳地开放,是完美王国中的完美花朵,不属于时间也不属于空间,只是完美,是纯粹的上帝。
我们是时间和空间的产物。但我们像玫瑰一样,能变得完美,变得绝对。我们是时间和空间的产物,但我们同时也是纯粹超验的动物,超越时空,在绝对的王国这极乐的世界中完美起来。
爱,爱圆全了、被超越了。优秀的情人们总能使爱变完美并超越它。我们像一朵玫瑰,完美地到达了目的地。
爱有着多层意思,绝非一种意思。男女之爱,既神圣又世俗;基督教之爱,说的是“爱邻如爱己”,还有对上帝的爱。但是,爱总是一种凝聚。
只有男女之爱有双重意思。神圣的和世俗的,它们截然相左,可都算爱。男女间的爱是世间*伟大和*完整的激情,因为它是双重的,因为它是由两种相左的爱组成的。男女间的爱是生命*完美的心跳,有收缩也有舒张。
神圣的爱是无私的,它寻找的不是自己。情人对他所爱的人做出奉献,寻求的是与她之问完美的一体交流。但是,男女间全部的爱则是集神圣与世俗于一身的。世俗的爱寻求的是自己。我在所爱的人那里寻找我自己的东西,我与她搏斗是要从她那里夺取到我的东西,我们不分彼此地交织、混溶在一起,她中有我,我中有她。这可要不得,因为这是一种混乱,一场混战。所以我要全然从所爱的人那儿脱身而出,她也从混乱中脱身而去。我们的灵魂中现出一片薄暮之火,既不明亮也不黯淡。那光亮必须纯洁而聚,那黑暗必须退居一旁,它们必须是全然不同的东西,谁也不分享谁,各自独立。
我们就像一朵玫瑰。我们满怀激情要成为一体,同时又要相分相离。这是一种双重的激情,既要那难言的分离又要那可爱的相联,于是新的形态出现,这就是超验,两个人以全然的独立化成一朵玫瑰的天空。
男女之爱,当它完整的时候,它是双重的。既是溶化在纯粹的交流中,又是纯粹肉欲的摩擦。在纯粹的交流中我完完全全地爱着;而在肉欲疯狂的激情中,我燃烧着,烧出了我的天然本性。我被从子宫里驱赶出来,变成一个纯粹的独立个体。作为独自的我,我是不可伤害的,是独特的,就像宝石,它或许当初就是在大地的混沌中被驱赶出来成了它自己。女人和我,我们就是混乱的尘土。在极端的肉欲爱畎中,在强烈的破坏性火焰中,我被毁了,变成了她的他我。这是破坏性的火焰,是世俗的爱。但这也是惟一能净化我们,让我们变成独自个体的火焰,把我们从混乱中解脱出来,成为独特的宝石一样的生命个体。
男女之问完整的爱就是如此具有双重性:既是溶化成一体的爱,又因着强烈肉欲满足的摩擦而燃烧殆尽,燃成清晰独立的生命,真是不可思量的分离。但男女间的爱绝非都是完整的。它可以是绅士派的融为一体,像圣芳济(St Francis)、圣克莱尔(St Clare)、柏桑尼的玛丽(Mary of Bethany)和耶稣我会仇恨我的自我,强烈地仇恨这个微观世界,这个人类的缩影。我愈是成为博爱的自我,我愈是发疯地仇视它。可我还是要坚持成为整个相爱人类的代表,直到那未被满足的向往孤独的激情驱使我去行动。从此我就可以恨我的邻居像恨我自己一样。然后灾难就会降临到我的邻居和我的头上!神要毁灭谁,必先让他发疯。我们就是这样发疯的——我们不会改变可憎的自我,而潜意识中对自我的反抗又驱使着我们去行动。我们感到惊诧、晕眩,在博爱的名义下,我们无比盲目地走向了博恨。我们正是被自身分裂的两重性给逼疯了。神要毁灭我们,只因为我们把它们惯坏了。这是博爱的终结,自由、博爱、平等的结束。当我不能自由地成为别的而只能是博爱与平等时,哪里还有什么自由?如果我要自由,我就一定要能自由地分离,自由地与人不平等。博爱和平等,这些是暴君中的暴君。
必须有博爱,有人类的完整。但也必须有纯洁独立的个性,就像狮子和苍鹰那样独立而骄傲。必须两者都有。在这种双重性中才有满足。人必须与他人和谐相处,创造性地、幸福地和谐相处,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但人也必须独立地行动,与他人分离,自行自责,而且充满骄傲,不可遏止的骄傲,自顾自走下去,不理会他的邻居。这两种运动是相悖的,但它们绝不相互否定。我们有理解力,如果我们理解这一点才能在这两种运动中保持完美的平衡——我们是独立、孤独的个人,也是一个伟大和谐的人类,那样,完美的玫瑰就能超越我们。这玫瑰尚未开放过,但它会开放的——当我们开始理解了这两个方面并生活在两个方向中,自由自在毫无畏惧地追随肉体和精神*深处的欲望,这欲望来自于“未知”。
*后,还有对上帝的爱,我们与上帝在一起时才完整。但是我们知道上帝要么是无限的爱要么就是无限的骄傲和权力,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基督或耶和华,总是一半排斥另一半。因此说,上帝永远好妒嫉。如果我们爱一个,早晚必要仇恨这一个,而选择另一个。这是宗教经验的悲剧。但是,那不可知的圣灵却只有完美的一个。
还有我们不可去爱的,因为它超越了爱或恨。还有那未知和不可知的东西,它是所有创造的建议者。我们无法爱它,我们只能接受它,把它看作是对我们的局限和对我们的恩准。我们只知道是从未知那里我们获得了深广的欲望,满足这些欲望就是满足了创造。我们知道玫瑰就要开放。我们知道我们正含苞待放。我们要做的就是忠诚地、纯粹按自发的道德随着冲动而行,因为我们知道玫瑰是会开放的,懂得这一点就够了。
性感
真可惜,性竟成了一个丑陋的字眼儿,一个小小的丑陋字眼儿,甚至教人无法理解的字眼儿。性到底是什么?我们越想越不得其解。
科学说,它是一种本能。可本能又是什么?很明显,本能,就是某种古而又古的习惯变得根深蒂固后成了一种习性。一种习惯,即使再老,也是有个开头的。可性却没有开端。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它。所以说性绝非是从“习惯”而来。
人们又把性说成欲望,像饥饿一样。欲望,什么欲望?繁殖的欲望吗?真叫荒唐。他们说,雄孔雀竖起他全部漂亮的羽毛来,令雌孔雀眩惑,从而雌孔雀会让他满足一下繁殖的欲望。可为什么雌孔雀不这样表现一下去眩惑雄孔雀从而也满足她的繁殖欲?她肯定同他一样对蛋和幼雀充满欲望。我们无法相信,她的性冲动太弱,竟需要雄孔雀来展示那蓝色羽毛的奇景,以此激起自己的欲望。绝不是。
反正我从没见过哪个雌孔雀注意过她的丈夫展示其黄蓝相间的光彩。我不信她注意过这个。我一点也不信她能辨别黄、蓝、褐或绿这几种颜色。
如果我见过雌孔雀凝神注意过她男人的花花风采,我会相信雄孔雀竖起羽毛是为了“吸引”她。可她从来不看他。只是当他扑棱一下用他的羽毛碰到了她,就像风暴穿过树丛那样,她才似乎有了点生气,这才瞟他一眼。
这类性理论真叫人吃惊。雄孔雀竖起羽毛风光一番却原来是为雌孔雀,可雌孔雀的眼睛却从不看他。你就想像一个科学家有多么幼稚吧,他甚至赋予雌孔雀一双深邃灵活的目光去欣赏雄孔雀的色彩与造型。哦,多么会审美的雌孔雀啊!还有一说是,雄夜莺歌唱是为了吸引雌夜莺。可让人好奇的是,求偶期和蜜月都过了,雌夜莺也不再对雄夜莺感兴趣,而只顾起幼莺来。这时那雄的还唱得那么欢是为什么呢?看来他唱歌不是为了吸引雌的,而是要分她的心,逗正在抱窝的她一乐。
理论是多么令人高兴又是多么幼稚!可这些理论背后隐藏着一种意愿。所有性理论背后都藏有一个不可饶恕的意愿,那就是否定并要抹煞美的神秘。
因为美就是一种神秘。你既不能吃又不能用它来做法兰绒。于是,科学说,追求女性并引诱她繁殖,这是一种美的诡计。好不幼稚!好像女性需要勾引。她甚至可以在黑暗中繁殖。那么,哪里有美之诡计呢?
科学对美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美无法适应科学的因果之链。社会对性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它永远有悖于社会的人(social mall)之美妙的赚钱计划。于是这两者联手把性与美说成仅仅是繁殖的欲望。
其实,性与美是同一的,就如同火焰与火一样。如果你恨性,你就是恨美。如果你爱活生生的美,那么你就会对性报以尊重。当然你尽可以喜欢陈旧、死气沉沉的美并仇视性。但是,只要你爱活生生的美,你必然敬重性。
性与美是不可分的,正如同生命与意识。与性和美同在、源于性和美的智慧就是直觉。我们文明造成的一大灾难,就是仇恨性。举个例子说,还有什么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更恶毒地仇视性?它同样极端恐惧美,活的美。它使我们的直觉官能萎缩,使我们直觉的自我萎缩。
现代男女之心理顽症就是直觉官能萎缩症。本来有一个完整的生命世界是可以靠直觉去认知、去享受的,而且只能靠直觉。可我们丢了这直觉,因为我们否定了性与美——这直觉生命与悠然生命的源泉,它在自由的动物与植物身上显得十分可爱。
性是根,根之上,直觉是叶子,美是花朵。为什么女人在二十来岁时显得可爱?因为此时性正悄然爬上她的脸,正如一朵玫瑰正爬上枝头一样。
它用美来吸引人们。我们竭尽全力否定它,我们尽可能试图让这美变得浅薄、变成废品。可说到底,性的吸引就是美的吸引。
美这东西,咱们受的美育太浅,几乎谈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试图装懂,把它说成某种固定的安排:高鼻、大眼儿什么的。我们认为一个可爱的女人一定要长得像莉莲·基什;英俊的男人必定要像鲁道夫·瓦连蒂诺,我们就是这么想的。
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不这样。我们会说:“她挺美,可我不拿她当一回事儿。”这说明我们用错了美(beautiful)这个字眼儿。我们应该这样说才对:“她有美的固定特征,可在我眼中她并不美。”
美是一种体验,而不是别的。它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特征与模式,它是某种被感受到的东西,是一道闪光或通过美感的传导获得的感受。我们的毛病在于我们的美感受了挫伤,变迟钝了,我们错过了一切*好的东西。
就说电影吧,查理·卓别林那张怪模怪样的脸上透着比瓦连蒂诺多得多的美。卓别林的眉毛和眼睛里有一种真切的美,一种纯洁的光芒。
可是,我们的美感大受挫伤,迟钝至极,以至于我们看不到这美,看到了也不懂。我们只能看到那些明显的东西,如所谓的鲁道夫。瓦连蒂诺的美,它令人愉快因为它满足了某种固有的关于英俊的看法。
可是那些*普通的人也可以看上去是美的,可以是美的。只需性之火微微上升,就可以使一张丑脸变得可爱。那才是真正的性吸引力:美感的传导。
相反,再也没有比一个真正标致的女人更令人生厌的了。这是因为,既然美是体验而非具体的形式,那么,一个*标致的女人肯定是十分丑陋的了。当性之光芒在她身上失去以后,她以一种丑恶的冷漠相出现,那模样该多么可恶。外表的标致只能使她更丑。
性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但它一定是某种火,因为它总传导一种热情与光芒。当这光芒变成一种纯粹的光彩,我们就感到了美。
没有什么比一个性火熄灭了的人更丑的了。人人都想躲避这样一个讨厌的泥人。
可当我们勃勃有生气的时候,性之火就在我们体内文燃或烈燃。年轻时,这火星星点点,光焰四射。上了年纪,这火燃得柔和了、平缓了,但它仍然存在。我们可以控制它,但只能是部分地控制,因此社会仇恨它。
……
D.H.劳伦斯(1885-1930),20世纪英国最独特和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他在伤口中提示了人性中的本能力量,力求探索人的灵魂深处。代表作有小说《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的散文擅长描写风土人情和旅游见闻,文字优美,想象丰富,许多观点新颖独特,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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