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使用本书进行自学的学生读者,笔者提请注意以下三点:**,“网络版权法”(或“网络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的专业性很强。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生要在修过“民法学”与“著作权法”之后,在三年级才能选修。如果缺乏必要的基础知识(如想当然地认为购买盗版小说书来阅读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很难有效地利用本书的。本书中的“原理解读”只是对作为基础的著作权法原理进行了较为简洁的介绍,读者如果尚未系统地学习著作权法,应当首先“补课”。
第二,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是近年来产生的新问题。虽然国际条约和我国立法均已有了相关规定,但毕竟较为原则。对于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学术界与实务界仍有不小的争议。本书中的论文或评论片段,以及对各思考题的“思路提示”反映的是笔者个人的学术观点。特别是在第四章“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与规制”中,对于相关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远未达成共识,尚不存在所谓“通说”。因此,读者应只将本书作为学习与研究的起点,带着批判性思维进行阅读。
第三,本书中有海外经典案例的译文。有的为笔者自己的翻译,有的为研究生或本科生初译后,由笔者进行修改校正而成。虽然笔者在修正方面颇费心力,以尽量提高译文的准确性,并使译文接近汉语习惯,但翻译过程中的信息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讲究逻辑推理和用语严密的法院判决书而言,小小的误译可能会影响原意的正确表达。因此,对于有心的读者而言,应当找到判决书原文,与译文对照阅读。这样不但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判决书,也有利于提高英语水平。读者特别应当了解: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规则总体上是“舶来品”。在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综合实力和历史因素等共同作用下,对外国法的移植和借鉴还需要延续较长的时间。掌握良好的专业外语,对于在该领域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届本科生通过在“著作权法”和“网络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中接受的对外国案例的翻译训练,已经较好地掌握了阅读英文知识产权文献所需的专业词汇和基本技能。本书中“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诉陈某案”和“索尼诉保尔案”的判决书就是由这一届中的本科生初译的。其他学生读者通过持续努力,同样可以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能力。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具有以下特点:**,选题全面,规模宏大。不仅细分了传统民商法的各个部门,也包括了许多边缘学科,共计六十余种,可供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读者选用。
第二,体例新疑,结构完整。不仅打破传统教材的编写体例,而且还大胆引进英美法教材的编撰模式,每本教材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加以评析,每章之后还列出推荐学生进一步阅读的著述。
第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材中特辟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
**章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专有权利
**节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
复制权就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作品的专有权利。要理解复制权,必须明晰哪些行为是受复制权控制的复制行为。总结各国著作权立法例和相关学说,可以发现:要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复制行为”,应当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首先,该行为应当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再现作品。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再现作品,是复制行为与其他再现作品行为,如表演、广播和放映等行为*根本的区别。如果再现作品的行为并不借助于有形物质载体,则该行为不可能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如仅将他人的诗歌记住并以朗诵的方式加以再现的行为就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原因是无论记忆还是朗诵,都没有导致作品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记忆是一种精神方面的活动,并非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作品的行为。当然,人的身体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充当物质载体的。如现在有不少年轻人喜欢“文身”,即将美术图案刻在身体上。只要图案本身是作品,“文身”也是复制行为。
其次,该行为应当使作品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形成作品的有形复制件。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应当是能够导致产生作品复制件的行为,即我国《著作权法》上“复制权”定义中的“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而要产生作品复制件,就必须将作品相对稳定地、持久地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例如,印刷厂印刷书籍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复制行为,因为印刷将使作品被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纸张之上,形成作品有形复制件——书本。而且这种“固定”是相当稳定和持久的,只要人们不去有意识地破坏载体或消除载体上的作品,如用“消字灵”把书本上的文字涂掉,作品都将长期保存在载体之上。相反,如果作品没有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则不能认为发生了复制行为。
……
王迁,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市“曙光学者”,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专家库成员,上海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上海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家咨询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出版专著《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合著《中国与欧洲在网络环境中对版权的保护》,独著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与《著作权法》,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六十余篇。主持过司法部课题、教育部课题、中国与欧盟信息社会项目课题、上海市教委重点课题、上海市“曙光学者”项目课题,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子课题等。《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二等奖,《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论“网络传播行为”及其侵权认定》获中国科技法学会著作类、论文类金奖,《论版权法中的间接责任》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优秀论文奖。参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工作。曾赴美国、加拿大、瑞士、新加坡、新西兰和印度等国家参加国际知识产权会议,并曾于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讲授中国版权法。
11大晋皇族:韩立被天澜修士追杀,身负重伤后才得以逃入大晋境内,但因为煞气缠身,修为大减,不得不到处寻求佛门功恢复一身神通。他先后参加了参王大会,进入了冯家魔窟...
妇科卷-古今名医临证金鉴-(上下卷) 内容简介 真知灼见,振聋发聩,一花一世界。于兹荟萃精华,指点迷津无遗蕴,叹为观止。灵机妙绪,启人心扉,千叶千如来。且看熔冶...
肯•威尔伯,美国最著名的心理学家、哲学家之一,超个人心理学大师。1949年生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大学主攻医学方向,在攻读生物化学研究生时,毅然退学,成为一位自由...
无可争议的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阿加莎·克里斯蒂原名为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一八九○年九月十五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的阿什菲尔德宅邸...
维尼夏•斯坦利-史密斯1950年出生于一个英国贵族家庭。19岁时,对贵族生活心生质疑,为寻求心灵归属,远赴印度修习冥想。1971年来到日本,做过英语教师。后来认...
《大忙人的趣味管理学》内容简介:本套书精选了读者受众面最广的四门学科——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博弈论,旨在通过简单有趣的
中国树木志:第四卷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总结我国树林资源、分类、栽培及利用的成果,对中国原产、引种的近8000种树种介绍其名称、形态特征、林学特性等。中国树木志:...
精彩摘录《白马酒店》:真正邪恶的人是不爱吹牛的,把什么都藏在心里。只有罪恶不深的人,才想把它说出来,罪恶是种邪恶、卑鄙、
一个人一生总要去一次敦煌,带上这本书,才能心中有底!从敦煌出发,见证中国历史的大场面!敦煌研究院官方授权罕见石窟、壁画高清原图!★90后学者、敦煌石窟“扫地僧”...
身处瞬息万变的世界,你每天都在面临竞争与挑战。还有哪些被忽视的力量,阻碍你在职场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掌握什么样的法则,才能让你和你的同事们携手取得成功?清零、扩展...
漫话高速列车-(第二版) 本书特色 《漫话高速列车(第2版)》编著者杨中平。 《漫话高速列车(第2版)》内容提要?什么是高速列车?高速列车和动车...
※一部极简中国诗歌史,25个“我”为诗狂的传奇人生同步人教版语文教材甄选25位影响历史的中国诗人从代表作、身世背景、名号由来到行事风格、理想怪癖、朋友圈……用孩...
汽车发动机原理与汽车理论-(第2版) 本书特色 《汽车发动机原理与汽车理论(第2版)》系统介绍了发动机的工作原理和汽车的基本理论。全书分两篇,共十五章。第1篇是...
王骏阳,1982年于南京工学院建筑系(现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获工学士学位;1984—1986年瑞典查尔摩斯技术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1995年于瑞典查尔摩斯技术大学...
《边缘计算:5G时代的商业变革与重构》内容简介:5G时代正在到来,边缘计算已经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广泛关注的关键技术之一。边缘计
傅星,《萌芽》杂志前执行主编,中国作协会员,上海作协小说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编剧专委会副主任。著有小说集及长篇《大地的仲裁》《魔幻人生》《八...
今日她发甄座聪阴沉、贪婪、自私,而且像妇般,不懂得在适当时候退出,她怕他心有不甘,会伤害她,这些都叫她恐惧。在紧急情况下,她突然看清自己的真面目,又更加惶恐。之...
塞缪尔·亨廷顿哈佛大学阿尔伯特·魏斯赫德三世(Albert J.WeatherheadⅢ)学院教授,哈佛国际和地区问题研究所所长,约翰·奥林战略研究所主任。曾任...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美国著名女作家。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
作品目录目录一 接管平、津(一)革命高潮的到来和先期赴北平的任务(二)毛主席的谈话和中央关于接管城市的指导方针(三)平、